“随着帝国百姓平均体魄素质的增长,随着以大复仇、大一统、扩张拓展思想为核心的帝国文化的深入人心,民间的厮杀、斗殴等事件频频发生。”御法院法务总理大臣王夫之上书道:“不利于帝国治安,不利于民间稳定,不利于人道发展,恳请陛下下诏立法,杜绝此类治安事件根由。”
对于王夫之的折子,嬴翌看了便丢在一边,然后召集阎尔梅、王夫之等易阁辅臣商议。
“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嬴翌淡淡道:“子夏亦曾问夫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答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又道:“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孔子曰:王道复古,尊王攘夷。十世之仇,犹可报也。”
见诸臣默然,嬴翌又道:“朕赋予百姓报仇的权力,就是要给百姓一把保护自己的刀,让那些为所欲为的人有所顾忌。王卿的折子朕看过了,如许年来,民间确多有复仇而杀斗者。或为父母之辱,或为亲朋之义,朕以为可也。不过王卿之言,亦未尝没有道理。复仇归复仇,须得不能扰了律法秩序。”
“设共天台,以为杀斗之所。”
共天,不共戴天。复仇之所。
归人道监之下,以府为单位,一府设一台。若有父母受辱、亲朋被欺者,于共天台约斗,或以胜负,或以死活。
杀斗之后,恩怨一笔勾销。
自然,其中涉及许多细节,皆有中枢元灵查实。约斗双方,要有必然的理由方可杀斗于共天台上。
共天台的适用范围,局限于民间。至于官员为非作歹,实际上不需百姓复仇,嬴翌早将其拿下——中枢元灵一月一次的人道功绩监察不是闹着玩的。
再则百姓向官员复仇,多半是不成功的。官员享人道便利,便是寻常的小吏,也极强大。百姓必然不敌。
反倒是民间的恶霸、为非作歹的歹人、为富不仁的富商,这些人才最有可能祸害百姓。而他们并无官员便利,就个人而言,并不比百姓强大。
有中枢元灵居中查实,亦不必担心有乌龙事件。
因此这项政策很快落实下去。
说起来嬴翌早就等着官员上这样的折子了——帝国文化的核心思想,类似于强汉,趋近于公羊春秋。其中讲究一个大复仇主义。
这便使得民间百姓极为彪悍,刚烈,有极强的战斗力。
便是到汉末时期,这样的事也层出不穷。夏侯惇曾为师报仇,杀人于市。典韦曾为友复仇,杀人于家。
可惜到汉末时候,大复仇主义已经凋零。但官府对于复仇杀人事件,大抵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强汉之后,诸夏的文化思想的发展,逐渐偏离原始的古典的儒家思想,一次次的阉割,令百姓成为绵羊,不复彪悍刚烈血性。于个人忍气吞声,历来顺受。于国家软弱可欺。悲也诚哉!
然而这是一种趋势——历朝历代,官员若失了守卫,与百姓有何异处?一根棍子也能打死。富商、豪强、恶霸、劣绅亦有何异?一根棍子能打死。因此他们联合起来,要把这种威胁到他们自身的东西,一刀切掉。
这就是思想阉割的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