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章 生吃萝卜(1 / 2)

 用手在叶天杰的大腿上拍了下,把这只山蚂蟥拍掉到地上。

“刘婶,那些盐过来。”

叶荣耀对刘婶说道。

这蚂蟥的生命力很旺盛,又滑不溜秋的,很难弄死,不过用盐撒在它的身上的话,这蚂蟥就会出现脱水现象。

很快刘婶就拿来盐,叶荣耀用调羹撒了些盐在这大蚂蟥身上。

马上这只大蚂蟥就缩起身子了,因为水分不断地被盐给渗透出来,挣扎一会儿后,这是大蚂蟥很快就脱水死去了。

“天杰叔,没有什么大碍了,去多喝些红糖水就好了。”

把这只大蚂蟥弄死后,叶荣耀对大家说道。

“荣耀,谢谢你。”

看到自己男人身体里钻入那么大的一只蚂蟥,可把叶天杰的媳妇给吓坏了,知道要不是叶荣耀及时把这只大蚂蟥弄出来,真的很危险。

“没事,赶紧带天杰叔去休息,这几天就不要下地干活了。”

叶荣耀说道。

“老板,刚才那个就是蚂蟥,真的挺吓人的。”

方博琳第一次见到过这么大只的蚂蟥,刚才可是被吓了一跳。

“是啊,这蚂蟥以前很多,不过现在农田里使用药水杀虫,这蚂蟥也比以前少很多了,以前闹蚂蟥灾的时候,才吓人呢,大家都不敢下田呢。”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叶荣耀小的时候,村里的田地上就闹过一次蚂蟥灾,那时候田地里到处都是蚂蟥,只要人下田里,脚上就沾满这蚂蟥,都没法下地干活了。

最后是撒药水把这些蚂蟥全部都毒死后,大家才敢下地干活的。

“还好,我不下地干活。”方博琳说道。

现在家庭家境好的家庭,年轻人基本上也不会下地干活了,第一是干不了这体力活了,第二就是根本都不懂怎么干田地活。

“呵呵,就你这细皮嫩肉的,下地能干什么活啊。”

叶荣耀看了方博琳几眼,笑笑地说道。

现在城里长大的女孩子,不要说干农活了,会做饭菜已经非常不错了。

尤其是现在男女比例越来越失调,女权主义开始盛行,年轻的女孩子,越来越脱离厨房了,以后想娶一个会做饭、洗衣服的老婆,是越来越难了。

“老板,你小看人,我可是会给花浇水呢。”

方博琳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好神奇啊!”

叶荣耀有些无语地说道。

什么时候给花浇水,也成了农活了。

“老公,我晚上想吃玉米。”

柳箐箐还久没有吃过玉米了,昨天看自己家里的玉米长的很不错,不由地想吃玉米了。

尤其是自己家种植的玉米,那煮起来的味道,特别地好吃。

“好啊,晚上我也要吃玉米。”

潘诚晨说道。好久没有吃玉米了,潘诚晨有些怀念玉米的味道了。

“还等什么啊,去拿篮子啊。”

叶荣耀笑笑地对潘诚晨说道。

叶荣耀也很喜欢吃煮玉米,叶荣耀小的时候,学校门口每年的夏秋季,都用人在卖煮熟的玉米,五毛钱一个。

每天放学,只要身边有钱,叶荣耀都会买上一个玉米棒吃。

虽然现在有些记不清了那时候的玉米是啥味道的,不过却能常常在脑海里浮现。

叶荣耀家的种的玉米,长势比别家的好上几分,远远看着一人多高的玉米秸秆,青翠的玉米叶,那些已经酱紫色,枯萎了玉米须。

看着饱满的玉米,潘诚晨和方博琳兴奋地跑进玉米地里,如果叶荣耀没有及时的拦着,这两人都把还没有熟的玉米已经掰下了。

“这都还没有成熟呢。”

叶荣耀郁闷地对这两美女说道。

叶荣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很懒了,差不多五谷不分了,可这玉米怎么样的算熟了,什么样的还在长,叶荣耀还是能一眼就分辨出来的。

哪里像这两位美女似的,这玉米的玉米须还嫩青嫩青的,她们都去摘。

“怎么看着玉米成熟了啊?”

方博琳兴奋地说道。

这可是方博琳第一次到玉米地里摘玉米,整个人显得特别地激动。

“很简单,看着玉米的个头,个头大的,基本上都快成熟了,其次看着玉米须,这玉米须如果变棕色了,基本上也快熟了,玉米须如果还青黄的话,这玉米就是没有成熟。”

叶荣耀介绍的分辨这玉米的方法很简单。

有这么两位兴奋的美女摘玉米,叶荣耀也偷懒了下,就站在边上看着两位美女瓣玉米。

很快,一个篮筐都被郁闷给装满了。

“好了,差不多了。”

叶荣耀估摸下,这篮筐里的玉米,怎么地也有二、三十个。

“老板,我们还没有过瘾呢。”

方博琳一脸兴奋地说道。

方博琳有些喜欢上干这摘玉米的活了。

“够吃了,再多就浪费了。”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这煮玉米趁热吃味道最好,冷了,或者隔夜了,这味道要差上很多。

所以叶荣耀看这玉米玉米摘的差不多了,就阻止方博琳他们继续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