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想结善缘(1 / 2)

 打篮球肯定考验技巧,但其实更考验体力,别看是3v3,可因为大家都拼着命在女生面前表现,体力强度并不亚于全场,所以一开始还好,打了十多分钟,体力不好的男生就喊受不了了。

白耀龙在球场边看了不到五分钟,就知道四班比自己班的兄弟们要厉害得多。

四班男生个子高一些不说,体力上更是略胜一筹,再加上场内有一个穿着湖人球衣的四班男生技术很好,左晃右穿的拿分,使得三班此时的劣势一目了然。

不得不说,这位湖人球衣的男生除了球打得好以外,人也长得不错的。

他一头飘逸的中分头,是那个时代男生引以为豪的标准头型,与白耀龙的碎发相比,他看着更飘逸,更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喂喂,小灵,你觉得我们班邬俊怎么样,球打的好,学习成绩也不差,听说喜欢他的女生不少。”金灵旁边的吴倩倩见金灵生气,再次转移花痴的话题问道。

金灵也跟着她的话语看了看那位叫邬俊的男生,不自觉的就在心里拿着这个男生去和白耀龙做了对比,不得不说从长相来看,两人都不差,只不过白耀龙碎碎的短发更加精神,而这位邬俊的长发更加神采飞扬。

不过要是比学习,那可是就甩白耀龙几条街,她记得这位邬俊在二年级时的几次年级考试基本都是前50名,虽然白景镇中学不怎么样,但这个名次,上一所渝庆上焦区这边的区重点中学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再看他打篮球的技术,每次进球都传来男女的叫好声,不得不说他是一位很受欢迎的人,也是一位很优秀的人,所以旁边的吴倩倩说他很受女生欢迎,金灵一点都不怀疑。

再看此时的白耀龙,裤管挽到膝盖后,双手插在屁兜里,如果不是人长得还算过得去,现在看着就像一个撒比。

金灵暗暗摇头,不明白自己为啥要拿白耀龙去和邬俊对比,又转头看向白耀龙,只见此时的他一会扭扭脖子,一会扭扭脚踝的傻傻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旁边的小姐妹见她“噗”的一声,以为她表示赞同,接着道:“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牵个线,在初三这最后一学期浪漫一把?”

金灵想得出神,没听清她的话,随口说了句:“和谁牵线?”

“邬俊啊!”

这次金灵想都没想道:“我呸,要浪漫你自己浪漫去,我才没兴趣呢!”

“好心当成驴肝肺!”吴倩倩嘀咕了一句,也不再理金灵,朝着球场看去。

此时的球场,由于三班这边太弱势,也由于那位叫邬俊的男生太强势,使得很快就打完了这三个球。

刚刚那位叫方至刚的男生不得不和另外两个男生垂头丧气的下了场,换了白耀龙一队上去,下来的时候还不忘叫周雪松他们不行就快点换他们,引得周雪松十分不满。

上场后,按照规矩是新方发球,所以周雪松也不客气,拿着球就传给文斌,而文斌这样的初中生也和其他学生一样,充满了表演欲。

他在四班的一个防守的队员前左右运球,可惜他的球技也不咋样,只是五六秒的时间,就被别人把球断去。

他这一举动惹得周雪松有些生气,但鉴于两人朋友关系,也只能对他大喊道:“阿斌,多传球!”

丢球后的文斌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毕竟那么多人看着,为了挽回颜面,他也不再松懈,跑到内圈里做好了防守的准备。

按照半场3v3的规矩,抢到球是不能马上投球的,需要把球带出三分线才能发起进攻。

因为断球的那个同学是周雪松盯防,而文斌也许因为知道邬俊的实力太强,就故意跑进内圈去盯防了另外一个人,把实力最强的邬俊留给了白耀龙这个他们有些鄙夷的大se狼。

白耀龙在台下看了半天,也知道这位叫邬俊的同学打球打得不错,但自己也很有信心,毕竟前世自己打的球可比读的书还多,而且现在这副不爱学习的年轻身体,也给了他无尽的信心。

果然,那位断球后的同学跑出三分线后就立即把球传给了擅长运球的邬俊。

邬俊拿了球看着白耀龙,虽然他在学校从来没见过眼前这位对手,但也很有信心,胯下运了一步以后,向左前晃了一下,就转身运球准备朝着右前方突破。

可白耀龙这种后世看了几百集灌篮高手和nba赛事的老手,哪里会上当,就在他转身前就已经往后退,并且身体倾斜,只在邬俊转身时,一个下掏就把球抢了过来。

这一幕太快,让很多人没反应过来,拿到球白耀龙也不贪功,喊了一句周雪松,就把球传到了周雪松手上。

周雪松也没想到白耀龙这么快就从邬俊手里把球断下,拿到球还有些楞。

但看清手中的球后,还是立马反应过来,开始运球,可惜他也和文斌打着同一个主意,比赛第二,装逼第一,所以也不急着传球,一直在防守的人面前运球,试图突破。

白耀龙看着这一幕既好笑又好气,难怪自己班被别人压着打,就这样的配合,就是科比在世,也打不赢啊。

周雪松的技术也不咋滴,运了十秒钟的球都没法突破,眼见实在没办法,周雪松才不得不把球再次传给白耀龙,而白耀龙拿到球后,几乎想都没想就马上传给了文斌,可没反应过来的文斌再次失误,没拿稳球,球掉到了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