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处,约翰猛地合上双手,闭眼!发功!气出丹田!
“嗯啊啊啊啊啊啊!!!”
十秒过后,
约翰收回动作,见闻色霸气觉醒失败,看来只能另寻他途了。
“怎么?看什么看!没见过街头艺术家啊?”
约翰朝周围的围观人群怒吼一声,飘然离去。
不过,经过这么一闹,还是让约翰想出了个点子来。虽然他目前还无法用见闻色霸气来寻找罗宾,但反过来,罗宾也无法用见闻色霸气来侦查他。那么,只要约翰稍微变一下装,让罗宾不能一眼认出他来,于是在这热闹繁华的都市,罗宾的反侦察能力也起不了太大作用,只要罗宾自己不逃,那约翰找到她的概率就会高上许多!
哈哈哈哈!我果真是个天才!
片刻之后,约翰的脸上多了一张面具。如果换在漫画前,看到如今约翰的造型,估计很容易会联想到CP组织,但在如今这里,类似造型的人很多,因为最近正在举行化妆嘉年华。试想一下,连CP9以这种造型出现在街上去找罗宾,都不会让人觉得古怪,甚至罗宾事先都根本没注意到任何问题,更何谈“变装王子”约翰呢?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
罗宾本就不是真正在逃跑,也没打算永远躲着约翰,所以,在一开始甩脱约翰以后,罗宾就正大光明的,以一种游客的方式,在这七水之城闲逛。
约翰找到罗宾,正在一城内有名的书店之中。
看到罗宾在那边安静从容的看书,约翰微微松了口气,能够如此平静,说明CP9还没有找上来。约翰朝罗宾走去,刚走两步,偶然发现另外一边,一个跟他类似造型的人,好像也在朝罗宾靠近!
虽说那完全可能是路过的,但这种时候,约翰已经处于神经质的状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约翰迅速移动到罗宾身边,在罗宾愕然的表情中,一把抓住她的手。
“你?!”
“跟我来!”约翰拉着罗宾离开。
听到约翰的声音,罗宾稍微犹豫一阵,还是跟着约翰离开。
两人快速出了书店,大街小巷,拐了几道弯,最终停在一个无人小巷。
贴着墙,约翰谨慎回头,没有人追来,
“是想多了吗。”约翰喃喃。
“副船长先生,请问有何贵干?”罗宾冷淡的发问。
却在这时,这本该无人之处,却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干的不错,约翰,不枉费组织对你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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