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必须留下(1 / 2)

囧女我最大 被窝懒虫 2363 字 2019-09-13

 秋兰好心相劝,最后的结果是得到小水一句话:“我知道了,这么看来,如果逸淋知道你来通风报信,一定不会饶了你,我们就像以前那样相处,他就不会起疑了。”

小水的性子执拗,充满野性,若是以前,她就叨念,自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甩甩屁股走人。如今却安然处之,仿佛这些重要的事,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变了!少了跌跌撞撞的冒失,多了份成熟吧,短短的时日,竟然一个人变成这样,那是一种怎样的磨炼,精神上要接受那种痛彻心扉的历练。

小水笑着打发走了秋兰,不忘一再告诫她,小心行事,时时谨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为人处事要圆滑,办事手腕要高明,切记不要因冲动而露出马脚,否则两人处境会变得艰难。

关上门,小水脱了外套,上了床,她倚靠在床边,想起刚才的一番话,苦涩一笑,人被逼急了,潜质都被激发出来,没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她,竟临危不惧,沉着冷静,为以后做打算。

今日,通过秋兰的口,她才知晓逸淋的用心良苦,他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心思,就是为了江黎,真没想到啊,人心隔肚皮,这么琢磨,都琢磨不透,也应了人心险恶这个成语。

如果要牺牲嗜血来救江黎,她绝不同意,嗜血是她的宠物,是她的朋友,是她的同伴。逸淋与江黎的情比金坚,他们的爱连天地也为之动容,她会祝愿这对璧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要牺牲别人来得到的爱情,这还算什么!

她自私自利,她不会为了世间最动人心扉的爱情而牺牲一条,外人称为邪恶无情的毒蛇。她会保护所有一切,不让人碰。

她宁可牺牲自己,也不会连累其他的人或物,因为她没有权利决定他们地生死。

逸淋想利用她腹中孩子来羁绊她,却不知道,她要真想走。就会连着她未出生的孩子,一起远走天涯,她不怕做一个单亲母亲,她坚信能用双手养家糊口,她不是只会待在家中等人养的人。她来自二十一世纪,不介意别人投来鄙夷目光。

离开这里,只要她愿意,立刻可以启程。

她可以走地。一走了之。去一个逸淋无法寻觅到她地踪影。把地掀起也找不到她地地方。为了嗜血。她必须留在这个地方。不仅是为了她。也是为了那个把嗜血交给她地人。

她从心底佩服。逸淋地演技。如果他活在现代。奥斯卡影帝都没他厉害。

曾今。他柔声呼唤她地名字。脸上挂着宠溺笑。他轻轻拥她入怀。用身体温暖她地寒冷。他安静站着。怜惜看着在阴暗处痛苦地她。

如今。他撕破脸。露出狰狞阴鸷面目。连卑鄙无耻地手段。他也毫不忌讳地用在她身上。别忘了。她是个人。别忘了。她还有他地孩子。难道他真不怕。用药过度。会一死两名?

她不会忘记。他冷漠地威胁。他如利爪地手。他无情地眼神。他地狠……

现在唯一值得她怀念地。只有嗜血。这世界太过于无情。她不想停留半刻。

北方牧场的事。已被逸淋搞定。这一次一箭双雕,不仅把牧场脱离困境。还把竞争对手司徒家踢出了商场,这一仗,逸家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