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主动迎战,对共和国舰队来说,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表面上看,美国海军可以充分利用航空兵在作战半径上的优势,即舰载战斗机在执行对海攻击任务时,最大作战半径基本在2000千米以上,加上射程超过500千米的远程反舰导弹,能够攻击2500千米外的敌舰,从而在与主力舰的战斗中,拥有先发制人与单方攻击的绝对优势。问题是,要想实现这一优势,却需要很多先决条件。暂且不说攻击前的搜索与侦察工作,仅就如何突破对方的空中防线来说,舰载战斗机在实战、特别是面对势均力敌的对手时,很难达到最大攻击距离。
前面提到,共和国海军在战争爆发前花大力气开发出专门用于制空作战的j-22。有趣的是,共和国海军没有像以往那样,即开发一种与j-22搭配使用的多用途战斗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主要是j-22本身就不是重型制空战斗机,而是一种“专业空战飞机”,所以没有必要配备一种低档次的多用途战斗机。问题是,j-22肯定需要一种能够与之配合作战的多用途战斗机,不然就算夺得了制空权也无法利用制空权。受此影响,共和国海军决定在j-20与j-21{与j-20搭配使用的多用途战斗机}中选择一种,进行大规模改进,成为与j-22搭配的多用途战斗机。权衡利弊之后,共和国海军选择了机体更大、改进空间充足的j-20,而不是更加便宜的j-21。正是如此,共和国海军才能优先保证j-22的生产工作,用j-20来执行对地/海打击任务。
受此影响,美国海军航空兵的作战效能大打折扣。
根据美国海军的统计数据,j-22服役之后,也就是2058年底之后,美国海军航空兵在太平洋战场上的空战交换比由0.7降低到了0.3以下,即每损失1架战斗机,所能击落的敌方战斗机由0.7架减少到了0.3架,等于降低了六成。更重要的是,美国海军航空兵的攻击得手率也由72%降低到40%以下,降低了大约四成。如此一来,为了提高攻击得手率,除了需要投入更多的作战力量与护航力量之外,还得缩短攻击距离。这一点,在美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编制上体现得非常清楚。参战的是时候,美国海军的舰载航空兵联队中,只有一个制空战斗机大队,与之搭配的是两个多用途战斗机大队;到2059年初,制空战斗机的数量倍增、达到48架,多用途战斗机的数量却没有改变、仍然是48架;到2059年底,制空战斗机的数量提高到60架,多用途站多机的数量则降低到了24架。如果不是能够与j-22过招的f-1及时服役,恐怕美国海军会在2060年初取消所有舰载多用途战斗机,在航母上全部部署重型制空战斗机。
相对而言,j-22带来的空战战术变革对战斗机的作战效能影响更加明确。
虽然早在j-22诞生之前20多年,视距外拦截在空战中所占的比重就开始下降,而且从j-16开始,重型制空战斗机就更加重视格斗能力,并且由此催生了如同机载战术防御系统在内的一大批新式武器装备,但是在j-22之前,视距外拦截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是战斗机不可或缺的空战手段。拿j-20来说,即便在空中格斗已占空战战果七成以上,在执行制空作战任务的时候,仍然会携带多达32枚的拦截导弹,并且往往在进入格斗之前,在一次或者两次交战中用光全部拦截导弹。受机载战术防御系统性能的影响,如果遭到大量拦截导弹攻击,即便是性能再好的战斗机,也很难幸免。受此影响,共和国与美国都没有放弃视距外空战,也没有办法忽视视距外空战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空战中,不但不利的一方可以选择在发射了拦截导弹后主动撤离交战空域,不与对方格斗,就连有利的一方也会尽量选择在距离敌人更远的地方进行拦截,而不是与敌人进行格斗。在这种基本思想的指导下,空战战术并没发生根本性变法,在舰队防空作战中,防空战斗机往往在距离航母400到500千米处巡逻,发现敌机后进行拦截,等到敌机撤退后就结束作战行动。对进攻的一方来说,要想避免遭到拦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派出前进护航战斗机,用护航战斗机缠住防空战斗机,然后让执行攻击任务的战斗机在距离目标500千米处发射反舰导弹。等到防空战斗机对付了护航战斗机,攻击也基本上结束了。
j-22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空战模式。
从设计思路上就看得出来,共和国海军没有指望j-22用拦截导弹对付来袭的敌机。针对j-22的独特战术性能,共和国海军调整了舰队防空战术,即将舰队外围防空圈的范围由500千米提高到1000千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延伸到1500千米以上。在拦截来袭敌机的时候,j-22的首要任务不是攻击护航战斗机,而是拦截攻击机群。当然,也许有人会问,如何区分护航战斗机与攻击战斗机?为此,共和国海军制订了一条非常简单的战术,即在某一方向上,j-22只负责拦截规模在30架以上的机群。如果敌机机群规模少于30架,而且附近没有别的机群,则不需要拦截。这也是比较合理的安排,因为30架战斗机最多只能投射180枚重型反舰导弹,而这点导弹很难对舰队构成实质性威胁。
当然,能够采用这一防空战术,关键就是j-22的性能。
首先就是由扩大拦截半径产生的防空范围扩大、截击距离增加、截击时间缩短等等会对截击效率产生重大影响的战术问题。要知道,舰队的防空区域范围与防空拦截半径的平方成正比,而且平均截击距离是防空半径的3.14倍。由此可见,在探测手段有限,特别是在无法使用主动雷达,只能依靠被动探测系统提供的模糊数据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足够高的巡航速度与最大速度,就很难及时拦截突然出现的敌机,如果不能及时拦截敌机,防空战斗机的其他性能再好,也派不上用场。正是如此,因为j-20的飞行速度不够快,所以在j-22问世之前,共和国海军只能按照以往的战术,将防空截击半径设为500千米,直到j-22成为舰队防空主力,才将截击半径提高到了1000千米以上。
由此带来的影响,也就可想而知了。
说得直接一点,美国海军航空兵除了扩大护航战斗机的比例之外,还得缩短护航战斗机的作战半径,以便留出更多的空战时间。
可以说,这也是关键所在。
在与j-20空战的时候,美国海军的护航战斗机一般只预留5分钟的格斗空战时间,只要攻击机群的动作够快,在这5分钟的时间用完之前,护航任务就结束了,护航战斗机也可以安心撤出战斗。在与j-22空战的时候,美国海军的护航战斗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暂且不说j-22会不会去对付护航战斗机,就算会,因为美军战斗机没有速度优势,也就很难在需要的时候主动撤离战场。更重要的是,大部分时候,j-22直接迎击跟在护航战斗机后面的攻击机群,迫使美军护航战斗机不得不追击速度更快的防空战斗机,或者改变护航战术,而这两者都需要预留更多的空战时间。众所周知,格斗空战时的能量消耗率远远超过了巡航与超视距空战,平均在3倍左右,某些极端情况下甚至是5倍。也就是说,格斗1分钟,相当于巡航飞行5分钟。由此可见,延长格斗时间,等于缩短巡航飞行距离,也就等于缩短了护航战斗机的作战半径。
护航战斗机的作战半径无法提高,攻击机群的攻击距离也就无法提高。
正是如此,美国海军才在舰载航空兵联队里保留了一个大队的24架多用途战斗机,因为在作战半径有限的情况下,多用途战斗机也能携带6枚远程反舰导弹,攻击能力不比重型战斗机差。
根据以往的实战经验,特别是马里亚纳海战的交战情况,在受到j-22威胁时,美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攻击半径一般在1500千米左右,而且这包含了远程反舰导弹500千米的最的射程。
由此可见,美国海军航空兵的作战半径优势并不明显。
这也不是说美国海军没有别的优势。如果只需要攻击1500千米外的目标,除了舰载航空兵之外,美国舰队还能充分利用护航战舰上的重型反舰导弹、以及具备攻击海上目标能力的远程巡航导弹。当然,前提条件是,美国海军对舰队防空能力有足够的信心,降低护航战舰的防空导弹携带量,增加攻击弹药。
不管怎么说,美国海军要想对付正在新西兰北部海域活动的共和国海军舰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考虑到一些实战中无法避免的问题,美国海军就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了。
别的不说,舰载航空兵出动是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情况下,1艘航母出动60架战斗机的话,大约需要15分钟到20分钟,而组成编队发起进攻还需要15分钟,也就是说,组织一次攻击至少需要半个小时。对于最大航行速度为70节的主力舰来说,半个小时能够航行35海里,也就是大约65千米。一般情况下,舰载航空兵攻击1500千米外的舰队时,到达时间为45分钟,而主力舰在45分钟内能够航行大约97千米,反舰导弹完成攻击还需要几分钟,因此主力舰队在遭到攻击之前,已经航行了165千米。由此可见,就算美国海军舰队不打算回收攻击机群,等到攻击完成,开始甄别攻击结果的时候,主力舰队已经将距离缩短到1335千米。
结果可想而知,“秦”级与“唐”级的主炮对这个距离上的航母具有毁灭性打击能力。
事实上,这也正是美国海军一直在竭力避开共和国海军主力舰队的原因。要知道,共和国海军的第三舰队里,4支舰载航空兵联队的主力都是j-22战斗机,即平均每艘航母搭载了上百架j-22{“重庆”级能够搭载120架j-22,“上海”级则只能搭载90架j-22},按照一次出动半数战斗机计算,也能在一场战斗中派出210架防空战斗机,而这么多的j-22能够在一场空战中拦截3到5倍的敌机。照此计算,美国海军需要投入630架到1050架护航战斗机才能确保攻击机群顺利发起攻击,而美国海军的9支舰载航空兵联队最多只有540架重型战斗机,就算加上部署在豪勋爵岛与海上基地上的重型战斗机{因为距离战场太远,所以部署在豪勋爵岛与海上基地上的重型战斗机的作战效率非常有限},美国海军也很难保证在攻击中夺取制空权,哪怕是暂时的制空权。
对于没有主力舰队的美国海军来说,如果不能夺取制空权,就只能避开对方的主力舰。
如此一来,美国海军也就只能选择在共和国海军的主力舰无法作战的时候,也就是在炮击新西兰的战斗中用光了炮弹,不得不进行补给作业的时候下手。
实际情况会如此理想吗?
共和国海军敢于在岸基航空兵还没有部署到位的情况下南下争夺制海权,关键就是拥有2支主力舰队,具备在“肉搏战”中全歼美军舰队的能力。也就是说,就算需要在与美军舰队交战之前摧毁新西兰的美军基地,消除潜在威胁,也应该使用舰载航空兵,或者说护航战舰上的攻击武器,而不是在一开始就用掉决定性的作战力量,从而在真正具有决定性的海战中掌握绝对主动权。
问题是,轰击新西兰的确实是主力舰队。这一点,从炮击现场的爆炸情况,即炮弹爆炸产生的破坏就看得出来,那是900千克级电磁炮的杰作,而450千克级电磁炮与200千克级电磁炮的威力根本没有那么大。更重要的是,这确实是2支主力舰队而为,而且2支主力舰队里的16艘主力舰均消耗了六成以上的弹药。这一点,从炮击规模,即落在新西兰的炮弹数量就看得出来。不管怎么说,“唐”级只是“秦”级的小规模改进型,两者的主炮备弹量相差不大。
当然,也有人对此抱怀疑态度。
按照美军第三舰队的作战记录,舰队司令做出迎击共和国海军舰队的决策之前,就有参谋提出质疑,认为炮击新西兰的不是主力舰,因为共和国海军没有理由在打击地面目标的时候消耗专门为对付海上目标而开发的900千克级电磁炮。事实上,在对付地面目标时,也很少有用到900千克级炮弹的机会,450千克级炮弹就能对付几乎所有地面目标。按照这位参谋的判断,共和国海军肯定开发出了某种大威力弹药,使450千克级炮弹的爆炸效果看上去与900千克级炮弹相差不大。也就是说,轰击新西兰的是主力舰队里的护航战舰,而不是主力舰。
暂且不说这位参谋的判断是否正确,即共和国海军有没有开发新式弹药,至少他的战术观点是正确的,即共和国海军没有理由用那些对付大型战舰的弹药去对付地面目标,也就没有必要让主力舰参与炮击新西兰的作战行动。
问题是,这位参谋的判断没有得到佐证,即美国海军没有掌握相关情报。
可惜的是,这位差点扭转战局的美国海军参谋军官并没有得到上帝的眷顾,没有能够活到海战结束的时候,也就没有能够成为改写历史的大人物。
事实上,那位美军参谋猜得也不是完全准确。
虽然开发新式弹药不是问题,但是受“限武谈判”影响,在只能用新的爆炸原理来提高弹药威力的时候,共和国海军暂时还没有办法以化学能的方式,让450千克级炮弹的威力达到900千克级炮弹的水准。也就是说,炮击新西兰的不是护航战舰,确实是配备了900千克级电磁炮的战舰。
当然,肯定不是主力舰。
这就是共和国海军专门为打击澳大利亚而投资开发的新式火力舰,准确的说,是新式火力模块。因为火力舰的航行速度比战舰满得多,特别是在满载的情况下,最大航行速度只有45节,所以为了满足战术需求,共和国海军还专门改进了4艘火力舰,为其配备了功率更大的推进系统,并且通过减载的方式,使其最大航行速度达到70节。万幸的是,即便在减载的情况下,火力舰的弹药携带量也比主力舰多得多,4艘火力舰携带的炮弹就与12艘主力舰携带的炮弹相当。因为主力舰执行战斗任务时,不可能全部携带对地攻击弹药,甚至得无法以对地弹药为主,所以在一场战斗中投掷相当于10到12艘主力舰携带的炮弹,就能让美军相信,轰击新西兰的是2支主力舰队,而不是1支主力舰队。
可以说,这4艘火力舰还决定了海军舰队南下的时间。
正是因为这4艘火力舰在1月31日夜间到达瓦努阿图,共和国海军舰队才在2月1日清晨南下。为了避免打草惊蛇,4艘火力舰全部伪装成了快速补给舰{补给舰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与建造方式,所以只需要增添几个补给模块,就能把火力舰伪装成补给舰},并且全部编在补给舰队里面。更重要的是,要为3支战斗舰队提供补给,所以补给舰队的规模非常大,多4艘补给舰与少4艘补给舰都不会引起美军猜疑。
有意思的是,美军的大胆行动,竟然连共和国海军都没有预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