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再起事端(2 / 2)

三界血歌 血红 5659 字 2019-09-15

殷血歌和血鹦鹉都听得愣在了那里,血鹦鹉连连点头感慨道:“和鸟爷亲爹的手段差不多啊,差不多啊。”

李一、李二泪如雨下,他们双腿一软,又一次跪在了地上。他们哆哆嗦嗦的看着殷血歌,只知道翻来覆去的念叨‘上仙开恩’这句词儿。

殷血歌皱着眉头,他往数里外的海面望了一眼,不解的问道:“采集墨珠就这么困难么你们一群凡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派几个金丹修士,怕不是更加轻松快捷吧”

李一、李二犹如见鬼一样看着殷血歌,他们呆滞了半晌,这才连连摇头惊呼道:“这怎么行得上仙乃何等尊贵的人物,怎能做如此贱业这种事情,就应该由我等卑贱之民来做呀。”

殷血歌闭上嘴,深深的看了李一和李二一眼,然后摇了摇头。

看看这些岛民,再回想当年大柏林城邦的那些敢于武装起来和血妖一族、狼人一族发动战争的人类,殷血歌还能说什么呢当然,这或许也因为是实力对比的关系。在鸿蒙本陆,金丹境就是最强大的存在,人类当中也有这个实力的强者。

但是在仙界,凡人怎么和那些元婴境、化神境,甚至是三灾三劫境、不离境,乃至是散仙和仙人对抗他们除了卑微得犹如蝼蚁一样在污泥里生存,他们还能做什么

“好了,你们安心就是。”殷血歌脸色阴沉的对李一、李二说道:“这件事情,本来是我连累了你们。所以,我一定会保证你们的安全。采集墨珠,很难么你们每年要缴纳多少墨珠,我来就是。”

就好像一道天雷当头劈了下来,李一和李二不敢置信的看着殷血歌。过了许久。许久,兄弟两才回过神来,他们惊天动地的嘶吼了一声,一把抱住了殷血歌的大腿就不肯放手。

“天可怜的,我们终于碰到善心人了。但是,上仙啊,这采珠一事,您学不来的。”

殷血歌愕然,而李一、李二罗嗦了许久,才将采集墨珠最紧要的一件事情给说了出来——墨珠乃凝聚了癸水精华和贝母灵液生成的阴性宝物。所以才有滋养女子肉身。滋补先天一口真阴之气的功效。

采集墨珠。最忌惮的就是由男子下手。墨珠只要被男性身上的气息污染,这珠子也就不值钱了。以往墨珠岛采集墨珠,都是从岛民中挑选十四岁到二十四岁没有出嫁的女儿。在下海采集墨珠之前,这些女孩子还要沐浴更衣。在静室中休养半个月,焚香驱散身上沾染的家属中的男人气息了,才能正式开工。

殷血歌固然是一片好意,他也有金丹境的修为,他如果下手去采集墨珠,效率肯定比凡人高出百倍。但是他是男子,经过他的手采集出来的墨珠,七海堂是根本不会计入合格品内。反而他采集的墨珠越多,次品越多。岛民们的罪过就越大。

皱着眉头,殷血歌很有点烦恼的跺了跺脚。这世界上还有这么难对付的事情

回头看看已经被关闭的传送仙阵,殷血歌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如果能够回去琼雪崖,能够找到幽泉的话,让幽泉帮忙。采集多少墨珠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是现在么,只能想别的方法,看看能不能帮助这些岛民度过这一次的劫难了。

如今殷血歌实力太弱,他就算是想要帮助这些劫后余生的岛民,他也只能是帮助他们多采集一些墨珠。他还没有实力正面对抗七海堂,更不要说还丹殿这样的庞然大物。

沉吟了许久,殷血歌沉声道:“你们现在只剩下这些老弱妇孺,想要采集足够的墨珠,显然是来不及了。唔,这附近,可有其他的岛屿有人居住你们可知道,有什么采珠的好手”

李一、李二相互看看,同时摇了摇头。

他们困居墨珠岛,兄弟两虽然是墨珠岛的珠头儿,但是他们出生在墨珠岛,成长于墨珠岛,对于岛外是什么样子,他们什么都不清楚。

倒是马脸修士似乎找到了机会,他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道友,道友,我知道在这里西方三千五百里外,就有一座散修坊市‘白角岛’,那里是周边十万里海域中最大的散修聚集地。如果道友能够在里面买到三五鲛人女子,她们是采珠的好手,一人可比凡人采珠女千人呢。”

用鲛人去采珠殷血歌的眼珠骤然一亮。

这绝对是一个好主意,鲛人乃海妖中的高阶妖族,他们生而就有灵性,灵智不弱于人类。他们水性精湛,更精通如何跟海洋生物打交道,如果真能买到几个鲛人女子,采集墨珠只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真古怪,七海堂的修士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殷血歌很诧异的看着马脸修士。

“成本太高!”马脸修士谄笑向殷血歌连连鞠躬行礼:“养一个鲛人一年的花费,足够养三五万凡人好几年的了。凡人只不过吃点米面粮食,蓄养鲛人可是要用灵石、仙石的,那点米面粮食才值几个钱”

殷血歌无语,感情是这么个缘故。

他好生叮嘱了李一和李二兄弟两一番,让兄弟两赶紧组织岛民重新搭建房屋容身,并且给他们留下了一枚给自己传信的法术令信后,就张开了本命蝠翼冲天而起,按照马脸修士指点的方向朝着白角岛飞去。

按照马脸修士的说法,白角岛虽然距离墨珠岛只有三千多里地,但是墨珠岛是琼雪崖蓄养墨珠的重地,这个方向是白角岛的散修们根本不敢靠近的禁地。毕竟白角岛上的修士虽然多,但是他们都是一介散修,最多不过是小家族出身的那些修士,他们怎么敢冒犯琼雪崖的尊严

所以一路飞去,浩浩长空不见任何剑光遁影。向前飞出了三千多里地,前面一座大岛,四周有数十座小礁岛簇拥着,无数的剑光、遁光起起落落,白角岛已经是到了。

不想让人发现自己是从白角岛的东方来的,殷血歌特意的饶了一个大圈子,转到了白角岛的正北方,这才慢悠悠的架着剑光向白角岛前进。

一路上就见到无数修士凌空往来,有人御剑,有人腾云,有人骑鹤,有人驾驭楼船、亭阁等法器。

这些修士也是老老少少,七长八短,各自的衣饰打扮也都千奇百怪,让殷血歌大为好奇。

如此向前行进了数百里,眼看前方就是白角岛最外围的一座岛礁了,殷血歌身后突然有七八头彩色的凤雀急速的飞了过来。身躯硕大的凤雀上端正站着二十几名容貌绮丽的妙龄女子,其中一名红衣少女猛不丁的一眼看到了血鹦鹉,顿时她惊呼了一声,突然凌空跃起,一道霞光从她袖子里飞了出来。

那是一条刺绣了百花纹路的锦缎水袖,霞光喷出数百米长,‘哧溜’一声就卷向了血鹦鹉。

“好一只有趣的火鹦鹉,姑娘我正是喜欢这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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