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了,天睛了,雨水洗尽了满地的尘埃,空气清新得像婴儿的眼帘,入目之处尽是清凉。这是十月的最后一天,天气还没有凉下来,太阳除了过去一样暴热之外,还在外围加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秋风从高远的天空落下来,掉在树叶上,树叶就黄了。往北方高远过去的天空,开始有了一些冰蓝的颜色,排成人字的大雁,划过无痕的空际,欢快的朝天高云淡、山碧水蓝的南方飞去。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今夜的西楼,也就是唐糖家居住的小区甲幢住宅楼,迎来了一个开法拉利跑车的少年。少年个子不高,国字脸蛋中间隆起一个高高的鼻梁,颧骨明显,脸颊微红,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很不适宜的长在鼻梁上面,看不到一点男人气,倒是那张嘴巴,颇有些男人的造型。唐糖站在金属电子门前迎接他。
穿着秋裙的唐糖打扮得一点也不妖艳,脸上略施淡妆,细长的睫毛,细细的鼻梁,小巧的嘴唇,再配上一幅白金镜架眼镜,整个人就显得高贵而高雅了。和她一个班的同学都评价,若是论及高贵与高雅,没有女生敢与她一拼。
“唐糖!”
“曹子健?”看到曹子健走入自己的视线,唐糖立刻瞪大了眼睛,“老班不是说好了,让蓝球易来接我么?”蓝球易真名叫易扬,因为长得牛高马大的他是校队有名的灌蓝高手,还长得与打到美国NBA去了的易建联有些想象,所以班上的同学就把他叫成了蓝球易。
蓝球易除了蓝球打得好,还有一手漂亮的书法。在谈恋成风的大学里,像易扬这种能文能武的青年本就不多,所以他一出现蓝球场上或是书法表演场上,总会立刻引来潮水般汹涌的目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就是女生们公共的白马王子。
“我来接你并非是我情愿的。”曹子健看到唐糖失落的神色,也不怕当场少了她的面子,实话实说道,“我来是受了易哥的委托,要不是易哥发话叫我来,我还真不愿来这名字取得文绉绉的西楼找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