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内务府之变(2 / 2)

武神1890 文彰 0 字 2022-06-05

三钱银子当时都可以买一整套普通衣服了,曹文正心想,这下大概和内务府的太监们报给道光皇帝的“工价”差不多了吧。

谁想,道光皇帝闻言惊叹道,外面就是比皇宫里便宜,我打个补丁需要五两银子呢,曹文正一下子就懵了。

皇帝虽然给内务府规定了条条框框,但毕竟身居深宫,对正常的市场行情并不了解,内务府就从宫外平价买入(有的时候干脆就是抢)物资,然后高价报给皇帝(反正皇帝也不知道,大臣们一般也不敢说)。

表面上,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违法甚至违规的地方,鸡蛋如此,补丁如此,工匠的工钱更是如此,中间的差价就成为了经手人员的“灰色收入”。每年,皇帝和紫禁城的“合法开支”就有四五百万两白银。

内务府贪腐第二招则是,直接贪污。

内务府的监管制度可谓严密,可制度是人执行的,内务府系统越来越庞杂,人越来越多,漏洞也越来越多,皇帝一个人根本管理不过来。加上内务府属于为皇室服务的,不受朝廷监察和司法机构的管辖,所以内务府弊端就犹如决堤之水、沃野荒草,汹涌蔓延开来。

晚清吏部官员何刚德说:“内务府之职,如衙门之有庶务,即俗所谓账房也。账房有折扣有花账,已处处有弊。内务府之利百倍于此。”

光绪大婚的时候,有几位绣工托在内务府大臣家教私塾的同乡郭先生揽点内务府刺绣的活做,郭先生通过大臣的管家接了一件绣洞房门帘的小活。

绣工们从内务府领来了缎子,用最好的绣线精心刺绣,整套下来,绣工们的原料、工钱加上利润,市价大约是五十两银子。

门帘交上去后,大臣的管家就让绣工们报个价,主动示意绣工们“多报一些无妨”,郭先生和绣工们就咬牙报了五百两,管家说太少了,再报多点,几个人就报了一千两的要价。

账单交到内务府大臣手里,大臣又驳回,让再往高了报,郭先生就大胆报了五千两,几个绣工埋怨他报得太离谱了,会被驳回来的。

谁知,内务府大臣拿到账单,摇摇头,亲自提笔在五千两前面加了“两万”。

账单送到内务府,内务府照付两万五千两白银买那个门帘,内务府大臣扣下两万两,给郭先生五千两,郭先生拿出一千两酬谢相关人等,自己拿了三千两,,把剩下的一千两给几个绣工,几个绣工心满意足,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最大的收入了。

内务府贪腐第三招是,工程揽财。

在内务府当官的人最盼望的不是升官,而是皇帝上马新工程,不管是修建一个戏台子,还是重铺某段道路,或者是皇帝下旨恩建某处寺院,都是内务府官员上下其手中饱私囊的良机,如果能负责上修缮陵寝或者宫殿的“好活”,整个家族几辈人的吃穿用住都不用发愁了。

晚清时,紫禁城内搭建一个竹棚,这么个算不上工程的工程,内务府就用了四万两银子,工程揽财的招数可以说是集低买高卖、直接贪污等等之大成,最有学问了。

1874年初,同治皇帝准备重修被英法联军烧毁的圆明园,如果大的国家工程,自然需要朝廷拨款,可内忧外患的朝廷一贫如洗,哪有钱去修圆明园。

这时,内务府奏称一个名叫李光昭的候补知府有门道“报效”30万元的木材应急,请求授权他采办木材,同治皇帝满口答应了。

李光昭便打着“奉旨采办”的幌子到香港和一位法国商人签订了购买价值54250元木材的合同,规定先付定洋10元,等法商将木材运到天津即付款。

李光昭返回北京后,即向内务府谎报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木材,虽说是“报效”,内务府也折价给了李光昭部分“辛苦钱”。

从内务府拿了钱,李光昭却不愿意给运货到天津的法商木材钱,如果是一般中国商人,被李光昭这个“空手套”给耍了也没办法,可法国人不干了,联系法国驻天津的领事大闹直隶总督李鸿章的衙门。

事发后,舆论哗然,结果李光昭被革职查办,李鸿章联合恭亲王、醇亲王和其他王公大臣联名上疏停掉了圆明园工程,至于已经被李光昭“套”走的木材款,就没有人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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