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布局开始(1 / 2)

 神州大地有史以来行政效率最佳的可能要当属大秦,这种行政效率哪怕是以后的朝代也没有一朝可以比拟。

斗殴事件在人犯被羁押的当天已经录犊记案,甚至有令史找到吕哲询问经过。

秦律的庄严在老秦人心里已经根深蒂固,吕哲自然不能加油添醋的描述当时的情况,否则与其他人对证不符合也会被算是犯罪的一种。

实际上也不需要加油添醋了,令史得到事情经过之后,挑起殴斗的樊哙已经被打了十鞭子,从犯刘季也挨了五鞭子。

秦狱卒抽打人的鞭子是用马尾编成,这种鞭子极有韧性又不失柔软度,鞭打起人来每鞭子必然会留下一排麻花状皮开肉绽的伤痕。

伤口看上去可怖的同时,别忘了那是动物的毛发,上面的细菌该有多少种呢它会使人留下难以弥合的疮口,长久不用盐水清洗必然造成感染和糜烂,体质差的人会在高烧中病死。

樊哙被判两年外加鞭挞三十,鞭刑并不是一次性完成,分为五次行刑过程,每次隔开半个月抽打六鞭。除了鞭挞之外,这个胡须男还需要服刑,也就是作为徭役补偿自己的过错,也就是两年的劳动改造,好处是管吃食。

作为从犯的刘季被判监禁一年,这家伙没有额外的鞭刑,也不需要出去劳动改造,不过苦逼的是需要为自己在牢里的吃食付钱。很搞笑的补充,大秦没有白养罪犯的做法,如果没有钱购买食物,犯人饿死在牢里也是符合秦律的。当然,特殊犯人不在此例。

挨了鞭挞的不止是刘季与樊哙,为了警告和体现秦律的庄严性,被动斗殴的民也每人挨了一到三鞭,哪怕是重伤的民也没有例外。这里是不是也体现出秦律的“不管缘由”和“不讲人情”呢

县令的判决传到吕哲的耳朵里时,他对判决充满了感慨。“暴秦”几乎是历朝历代对大秦的定性,然而这种定性是充满恶意的。

简单而言,不是暴乱的六国叛军不知道法律的重要性,而是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富丽堂皇的理由。

身为一个现代人,吕哲怎么能不知道法律的庄严性,而对法律的践踏恰恰是从秦亡之后留下的祸根,哪怕是现代的天朝法律也是一种权贵玩弄的笑话,这恰恰是历史遗毒。

一段关于刑法和判刑的严肃过程让吕哲感慨了很久,他没有当过特权阶层不了解玩弄法律好处,从来都是小民的经历让他产生了一种想法。

“要是大秦没有亡国,法律的庄严会被践踏吗”

以前是为了活命而奋斗,有了这个感慨之后,他惊讶于自己的节操,加上捍卫法律的想法去奋斗,简直就变成一个高尚的斗士了。

在工作之余,吕哲一直托人观察萧何,其中不乏借用徐阳背景的威慑力和李良的财力。

当两人不明白的追问时,他总是用憧憬的语气说:“你们不会了解这个人的统筹能力是多么可怕。”

徐阳不明所以:“不过是中等县的一个县丞罢了,会有多大的能耐”

屡屡被借钱的李良则是有自己的想法,他知道吕哲不会做无用功,特别是得知吕哲不留余力的怂恿徐阳绑都要把那个叫萧何的人推荐到蒙氏一族麾下时,更加的重视。

每日监督民其实是一件很繁忙的事情,不过从中可以学习到非常多的事务,比如吕哲身为屯长除了麾下的士卒之外,他还被额外赋予管束五百民的任务。分管很像后世的分片,这种分配似乎是按照一名士卒管十个民的比例来约束。

得到分管任务的同时,吕哲还发现这一次县城有为民准备粮食,不是像往常那样民需要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