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大厅,富哥快走两步走到吧台前面;“给我聚义厅。”
聚义厅是这家饭店的一个包厢,服务员不敢怠慢,连忙领着他们上了楼。
进入包厢当中,林正峰看了一圈,这间包厢还是原来的样子,简单的装饰,墙上挂着一杆装饰性的大旗,上面绣着替天行道四个大字。
富哥拉着林正峰的胳膊:“峰哥,你坐。”
这里面的人都是林正峰小弟级别的,他也不客气,坐在了正对门口的位置。富哥和刀疤左右一面一个,剩下两个坐在下位。
富哥一摆手,服务员走过来,安排菜。剩下的两个兄弟鼓足了勇气问道:“疤哥,你们还没有给我们介绍呢!这位大哥到底是谁啊?”
老疤得意地笑笑:“我问问你们,三年前咱们市有一件有名的大事是什么?”
问话的人叫小华,他挠挠脑袋:“这太简单了,疤哥经常提起来,就是大哥他们的那次百人大战吗?”
老疤点点头:“嗯,看来你们还知道。”
小华一仰头,一副得意的样子:“这是咱们大哥扬名的一仗,我当然记得了。我还知道富哥也参加了吧。”
“妈的,当时富哥跟着大哥,才有他的份,可惜我当时还自己混呢,要不然也应该有我一个的。”老疤愤愤不平的叫道。
小华听见他答非所问:“疤哥,你还没说这位大哥是哪个呢?”
老疤还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一脸坏笑着说道:“我问问你们,在百人大战的时候,江湖上有句话你们知道吗?”
小华略一思索:“是不是‘四哥一挥手,兄弟跟着走。大哥手一抬,兄弟排成排?’”
“哈哈哈哈……”老疤一阵狂笑,一巴掌拍在小华肩膀上:“算你小子记性好,不过你还记得这两句话说的是谁吗?”
“当然记得了,四哥就是七匹狼中的老四啊,他的兄弟朋友最多。还有就是大哥,他的话大家都听。所以才有这句话啊!”
老疤一指林正峰:“这位就是七匹狼中的老四——峰哥。”
小华听了大吃一惊,他还以为这人是富哥的朋友呢,原来是当年响当当的四哥,他连忙站起来朝着林正峰行了个礼:“四哥,我叫小华,听说您,但是没有见过,你别生气。”
另一个人叫小刚,也跟着站起来,给林正峰行礼,表示自己对林正峰很崇拜,林正峰摆摆手,算是打了招呼。
他现在对以前混社会的事情已经不在乎了,要不然他也不能宁可饿着冻着,也不去找曾经的兄弟。
酒店的动作很快,不一会菜已经开始端上来了,酒也打开,放在一边。
富哥站起身来,将林正峰面前的杯子拿过来倒酒,当年的时候,富哥还算不上有名的人物,他只是跟在老三身边的一个小弟。现在虽然也能独当一面,不过只能算是小弟。他给倒酒也算是正常。
林正峰接过倒满的酒杯,跟几个小兄弟喝了一杯,他准备吃几口就离开,毕竟现在大家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他并不像再和这些人混在一起。
没想到的是,第二杯酒刚下肚,包厢的门被推开了。一位身材健硕,相貌堂堂的男人走了进来。
这男子身高马大,胳膊粗腿长,穿着坎袖t恤,左臂上纹着一条栩栩如生青色野狼,张牙舞爪像要择人而噬。
看见他进来,富哥、老疤等人都站了起来,退到一边,林正峰也看见了来人,缓缓站了起来,直视着来人。
这人眉头紧锁,带着怒气:“你还敢到这里来喝酒?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生气?”
林正峰叹了口气:“那你这不是也来了吗?三哥!”
这声“三哥”一出口,进来的男人脸色当时就变了,他激动得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搐,双目含泪:“老四!你个王八蛋,出来了竟然不找我。”
说着大步走到桌边,林正峰从里面出来,两个人各出一拳,在空中对撞在一起,紧接着他们张开臂膀,紧紧的抱在一起。
来人正是七匹狼当中的老三——翟千华,当年大战的时候,他见情况不妙,趁着混乱逃走了,只有两个人被抓,一个是老大——雷浩,另一个就是林正峰。
被抓的两个人都是硬骨头,不论怎么审讯,两个人都没有说去其他人,将罪名扛了下来,也因此林正峰足足熬了三年才出来,雷浩现在还在里面呆着。
这件事情当时轰动了整个城市,很多人都听说了这件事情。那些热血的小混混听说了他们的事情,都视“七匹狼”中的人为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