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岂不是很危险(2 / 2)

随风飘 为博红颜笑 21804 字 2019-09-20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致远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致远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致远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致远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致远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致远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yin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致远,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致远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致远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致远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致远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致远:“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致远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致远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致远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致远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ji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怡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怡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怡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鸽子后,他没有象往常一样进屋,而是坐在后院的凉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么人。

在渐渐寒冷的秋夜里,他在等什么人?

他等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

怡和钱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独自在这样寒冷的秋夜里等一只鸽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鸽子?

※※※

许多人养鸽,是为了吃鸽。

据说鸽子大补。

同样,也有许多人养鸽,是一种爱好,是闲暇时的排遣。这和那些喜欢养猫养狗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种人,养鸽是为了传递消息。

怡养财属于后两种,既是爱好,也是为了传递消息。他养的全部都是信鸽。在那个年代,信鸽无疑是最快的信息传递工具。

最初养鸽纯粹是为了传递消息,时间久了,怡养财渐渐喜欢上了养鸽,劳累一天之后,与鸽为伴,与鸽为友,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鸽子是从千里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飞来的――那里是致远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钱庄有很多的分支机构,有很多的客户,网络遍及各地。调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几天以前就通过信鸽,向滇黔分支机构发出了,算时间,今晚回信应该到了。

就在怡养财似睡非睡的时候,黑暗中“扑扑扑”地飞来一只信鸽,一下飞到怡养财手中。鸽子显得非常劳累,仿佛用尽最后所有的力气才飞回主人的身边。

鸽子的爪子下套着一个小圆筒,里面装的就是怡养财一直在等的消息。

圆筒里放着一张卷着的小纸筹,展开,上面只写着四个字“确有其人”

怡养财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纸筹放入一盆早已兑好特制药品的液体之中,慢慢地,纸的上方逐渐显出四个蚊蝇小字“幼年夭折”。

他终于会心地笑了。

※※※

怡养财立刻转身奔回书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资料。

在书屋左面第一至第七个书架上,放着许多人物丹青,上面画的是东部大陆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气的人。

捉笔的是最擅长人物速写,过目不忘的柳诗青。只要他见过一眼的人,事后都能凭记忆将此人画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就是他没有见过的人,他也能凭别人口中的描述,将此人画得十不离**。

在第四个架子上,第六层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怡养财终于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画上是一个神采飞扬、英资勃发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画上人物的名字却是:――致远!

※※※

暴风城。

那间巨大的房子里,唯一的一张赌桌旁。

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一个人在不停的洗牌。

只是洗,并不发。

每次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爱坐在赌桌旁,哗哗地洗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最紧张、最清醒――赌徒在赌钱之前是不是都这样?

※※※

萧四就站在胡老板面前。

在老板面前,他只能站。

跟随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这个习惯,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开口。

除非老板发问。

※※※

胡老板发问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给你发牌?”

萧四摇摇头。

“因为一发牌就会有输赢,”胡老板解释说:“有输赢人就会兴奋,就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头脑难免就会发热。”

“我不给你发牌是希望你头脑一直清醒,特别是在关健的时刻。”

这些都是胡老板的经验之谈。

暴风城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东部大陆屹立不倒,风云数十年,绝不是偶然。

其间,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鲜血,绝非常人所能想象的。东部大陆上对他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诡计多端。”

※※※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宽大的桌子旁显得更加瘦小――瘦小并不等于弱小,从萧四毕恭毕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

胡老板继续说:“目前,正是关健的时刻,怡和钱庄一定不会甘心受到打击,一定会有所反应。”

“我非常了解邹夕峰这个人,他一定会先部署准备,只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会发起迅猛的反击――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邹峰会从什么地方动手。”

“这也正是这几天让我劳心费神的地方。”

萧四在暴风城坐的是第四的位子,尽管以他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位置。

这也是让胡老板最赏识的地方。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毫无疑问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人。

萧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计算,后冒险,是他的风格,他说出来的话同样让人信服:“以属下愚见,怡和钱庄近期内不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不会有大的举动。”

“首先,我们的反击已给对手巨大的损失,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是时间。”

“其次,邹峰做事一向稳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做,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最后,是因为致远。”

“致远?”胡老板眼睛一亮。

萧四一字一句道:“因为致远后面有‘风。’”

“风”是东部大陆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东部大陆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同样,这也是“怡和钱庄”之类想独霸东部大陆的最痛恨最忌讳的一个组织。

萧四继续陈词:“象致远那样出名而又爱管闲事的人,怡和钱庄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他的底细,我们绝不能低估对手。”

“他们会将注意力放在致远身上,致远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风’也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组织。”

“致远岂不是很危险?”说这话的时候,胡老板一点担心的表情也没有。

屋子一下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也许是他们说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他们不想再提到致远这个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里的牌:“我们需要做什么?”

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颜道:“走,我们去喝一杯。”

他们确实应当喝一杯,因为一切的变化都在控制之中。

致远呢?他是不是该喝一杯?

杨柳岸晓风残月致远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致远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个阴沟里。他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致远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致远明显感受到“怡和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

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致远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致远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致远头一歪,又睡着了。

※※※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怡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致远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致远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

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醒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

致远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高亢动听,循着歌声望去,致远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

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致远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致远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致远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

“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致远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