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p>
三魂少了一魂</p>
————————</p>
“我懂这些很奇怪吗?”</p>
老胡看着在那里窃窃私语的两人对他们无知一顿鄙视:“想当年老子也是上过四年大学的人!高材生,懂不!我是毕业后当了法医后才顺便当了这个半路道士的!”</p>
刘洋嘻嘻问道:“可是老胡叔,你怎么就当道士了呢?”</p>
“当道士不行吗?你是看不起道士,还是看不起我啊?”</p>
老胡说话,永远是这么……冲。【】</p>
惹得刘洋误以为老胡误解自己的意思,急忙解释道:“不是!只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大学毕业生,怎么可能会想到当道士呢?”</p>
“老子他妈愿意!你管得着吗?告诉你,你师傅当初想当还没当成呢!”</p>
老胡又是一阵乱吼,倒是这句说完之后,林非三人强忍着不敢发现,连表情都不敢露出半点笑意。倒是小君一时没忍住,竟笑了出来,不过她的笑时无声,却还是给老胡发现了去……</p>
“你笑什……”老胡正打算在吼一声、看到小君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竟是硬生生给忍了回去。</p>
看着老胡的怒声戛然而止,三人瞪大眼盯着小君:果断的小君的美貌还真是不分年龄界限的通吃啊!连老胡竟然都不忍心吼他!</p>
他们又岂会知道,老胡之所以另眼对待小君的真正原因则是来源于手机里的一条姜五发来的短信。</p>
短信发来的时间正是碎尸案发生那天,老胡将城南市发生的这起碎尸案告知姜五后,姜五便回复他一条信息,内容上说:</p>
七天之内,林非那家伙身上的伏魔金印跟天罡八门将会完全失去效果。到时候必定会有东西开始注意到他、然后缠在他身边,时刻紧盯着他。若是发现缠在林非身边的是魂魄,就帮助那魂魄超度;若是厉鬼,尽快除掉,免留后患!(切记:除妖为次,保命为主。力不能及,不可强求!)</p>
……</p>
老胡相信姜五的判断,因为他也从碎尸上察觉到那股阴邪之气极其旺盛,独自一人,着实不好对付,只希望姜五能快点回到城南市,帮自己这一把。</p>
想到这里,目光再次回到这小君的魂魄那里,又是一阵疑惑:老五是怎么知道会有魂魄缠着小非的呢?</p>
看着此刻停尸间里被自己连续吼了几声,顿时变得有些沉闷,再想想这三个小子刚才的问题,老胡无奈摇了摇头,勉勉强强用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跟他们解释道:</p>
“实话告诉你们!这科学跟法术其实都是一样,一开始都是他妈的胡扯,只不过是人家信科学的一直在力求上进,不断创新,被太多人接受;而我们学道的呢!墨守陈规,不思进取,落得个封建迷信的坏名!”</p>
早就偷偷摸到林非身边的安康,听完老胡这感慨之后,低声问道:“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p>
林非也是时刻注意这老胡的脸色,尽量压低声音的回答:“我以前让你看到某个胖子演的电影里的台词!”</p>
……</p>
众人期待的夜晚很快就来了,整个北区分局在黑夜来临后陷入黑暗之中。只有停尸楼,还带着一点灯光闪动……那是老胡带着林非几人一起往二楼走廊最深处而去。</p>
面前出现了一道乌黑大铁门,像是陈铁所铸。这里面是林非来到停尸楼里之后,最好奇的地方。可以说:林非将停尸楼每一个角落都曾偷偷的查了个遍也翻了一个遍,唯独这铁门后面到底藏着什么?他不得而知,也从没注意到老胡往这里面去过……</p>
但此刻为了小君的事情,老胡是打算亲自带着林非进入里面。</p>
门被推开了,走了一小段漆黑的路程,老胡摸索到开关之后,灯光一亮。</p>
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就是一件空空的办公室,书桌,书柜,沙发,椅子……等等一些再普通不过的家具。</p>
那为什么还用那么沉重色调的大门给锁着啊?难道是另有乾坤?</p>
三人看着老胡、缓缓走到书柜那里,朝着那空空没有摆任何物品的书柜,双手合十,很虔诚的拜了拜!</p>
接着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中,老胡双手往书柜的边缘一推,那书柜竟然直接滑开,露出了里面一堵被掏得半空的墙,竟然真是另有乾坤!</p>
一套豪华上档次、透着古朴气息的木雕贡台,就藏在墙壁那里面。</p>
上头雕刻着朝天三棱凤尾玉雕画,中臂是金龙鸾凤各自舞乾坤,下躺着九只八天角麒麟,策舞奔腾。</p>
“我靠!”安康忍不住说了句:“这贡的是谁啊?这么大气派!”</p>
那老胡狠狠瞪了安康一眼,冷声说道:“休的放肆!这贡得是我祖师爷!”</p>
三人走近去看,那贡台中端坐着一位白眉鹤发的老道士,手中持着一把玉雕持白羽色拂尘,屁股下驮着他的是一只独角青眼蛟。连蛟龙都敢往上坐,这老胡的祖师爷也真是够有胆的!</p>
看到这里,安康跟刘洋同时看向林非:“老胡的祖师爷不就是你的祖师爷爷吗?”</p>
老胡朝着所谓的“祖师爷”拜了三拜之后,起身,走到正对着祖师爷贡台的办公桌那里。将桌子上摆着几件物品,位置稍微调换了一下,接着只听见“咔咔咔”几声。那办公桌忽然开始震动,几块主架缓缓挪开,露出了藏在里面一个神鬼电视剧里道士摆坛才会用的桌子,而且什么黄色桌布,什么香炉啊,什么桃木剑啊,应有竟有……</p>
感情着这桌子竟然还附带着机关功能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