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非攻(1 / 2)

 墨翟,字非攻(兼爱非攻),史书上对其记载较为模糊,《东史》更是说其大概是宋国人,但也有可能是齐国人……大约三四十岁或是五十多成为墨家巨子。

“擦咧?这差的也太大了吧!”

“史书有限,何况这种情况下,年纪什么的并不重要,他这一生中的大事才应该载入史册。”

墨翟的出生经历与庄周相似,都是古树结果所生,由于他的童年生活信史存疑,所以我准备从楚国攻宋崭露头角开始记述。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墨翟闻之,起于齐,行七日七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墨翟曰:“北方有侮臣,愿藉子杀之。”公输盘不说。墨翟曰:“请献十金。”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墨翟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公输盘服。墨翟曰:“然,乎不已乎?”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翟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盘曰:“诺。”

墨翟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窃疾矣。”墨翟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鼋鼍为天下富,宋所为无雉兔狐狸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且宋已为我得四城,吾必取宋。”

“抄袭狗去死吧!”

“欸!有这么跟表哥说话的吗?我这可不是抄袭,没看见还有些许改动吗?!”

“没想到,墨子他老先生在几千年后还会陷入版权纠纷……实在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你丫够了吧!这篇又不是墨子写的,你替他瞎操什么心!”

“那个,我说的就是加《》的那个……”

墨子已经去世了两千多年,他的弟子现在也不存在了,所以著作权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吧。

算了,我懒得和表弟争辩抄袭这种事,毕竟这根本就不是抄袭,而是伟大的致敬!

墨翟于是见公输盘,楚王发动体内之炁,将两人引入结界,在此地运炁,可使心中所想器械成真,但只能限于结界之内。

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墨翟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墨翟之守圉有余。

结界内没有硝烟的战斗被楚王尽收眼底,他已经看清了眼前这位墨家人士的威胁,放两人出来后,眼神中隐隐透出一丝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