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禁闭之城的头一天晚上,我一整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去还是留下?我并非自己所想的那么绝情:尽管我希望女人能找到某个爱她到骨髓的人,两个人一起携手共度人生,但在确认她真的幸福前,我总还是有些不放心。我狠心弃她而去,或许就此将她推入了深渊。我因此陷入了两难境地。
我将女人纳入忧虑的范围,并非因为我是个道德高尚的人,只是因为我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说,找到那个女人,让她幸福。你这一辈子,至少要让某个女人幸福。只为了自己而活,这事天经地义。可如果你不去找到这个女人,你就很难做到“只为了自己而活”,找到并确认那个女人确实幸福,你才能放心。
我认为,没有比直接找市长更快捷的办法了。街边随便问个什么人,流浪汉也行,他们会告诉你市政厅在哪里。但我确实天真了,连问五个人,五个人都拒绝回答。很快,我即将明白一个规则:在禁闭之城,禁止任何人不经允许告诉另一个人消息。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知道的事情三缄其口。有些人为了避免违反规范而遭受鞭刑,干脆不去了解身边的事。他们对自己周围的事毫无察觉。我感觉他们似乎抵达了“天人合一”的高级境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什么?你说什么?先给钱。”
唯一一个给了我答复的路人,甩给我这句话。我问他,要多少钱他才肯告诉我。他伸出了五个手指。
“五十?”
“五万。”
我觉得自己好像受侮辱了。一股莫大的屈辱感,像海浪一样汹涌而来。等我冷静下来,又觉得这种感觉完全没有必要。这不过是我脑海里不听使唤涌现出来的某种不合时宜的想法而已。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强烈的屈辱感?我到底在什么时候,受到过类似事情的刺激,以至于神经过敏?
但我很快就从这种内疚中摆脱出来了。抬头时,无意间看见了刻在大理石墙面上的箴言录:保持沉默,除非你想好了价钱。
这个家伙肯定是想用足够高昂的价钱,打消我企图免费从他那里索取消息的用心。我更不知道的是,这时候,街头上的四个摄像头已经对准了我,录下了我在这里的一言一行。在这些摄像头后面,是看不见、无法知晓的运算中心,正对照禁闭之城的各项规章制度,草拟对我的最终处罚条款。
我不知道,我必须尽快找到市政厅,面见市长,不然,对我的处罚会很快下来。禁闭之城是一座规则密集的繁华城市,外来者若是贸然到处惹事,必定会被扔进监狱里去。这里的街上,除了流浪汉,看不见任何一个衣着干净,可称之为“市民”的人。这也正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
村庄里的人,情愿日复一日承受劳作的惩罚,情愿在那里经受糟糕的人与人之间的猜忌和折磨,也不愿意来禁闭之城,或许是对这里的规则有所耳闻。很快,街头的流浪汉就证实了我的猜想。
不管流浪汉们的忍耐力有多强大,总有那么一两个会承受不了内心的压力,某个时候爆发。前面就有两个流浪汉扭打在一起。他们已经完全不顾及摄像头正在对着他们。而禁止街头斗殴,是禁闭之城十大规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