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择婿大典(1 / 2)

 这话让小六和她大哥听在耳中都很舒服。

族中众人也纷纷附合,老族长也觉十分得意。

宴会后,众人被安排住进一幢独立的二层树屋。

这是专门招待外宾的景观房,建在一株巨树之上。每人都有独立的房间,虽然不大,却很精致。

南窗可以看到无敌海景,北窗正好与族长家的超级树屋遥遥相对。

很周到地加装了绳梯,方便外族人上下。

众人巡视一圈,感到满意。

待二女睡去,考古队四名男性成员聚在一处商量对策。

陈宸率先开口:“老六,为了你的终身幸福和伟大理想,我们决定为你报名参加风雷族择婿大会。”

王默赞同:“原本,小六也是你家族长辈中意的人选,两族也有意联姻,若能抱得美人归,你竞争族长之位就稳了。”

高岭也大加肯定:“巫族和风雷族门当户对,你和小六身份对等,是一门好亲事。”

老六本来还存几分犹豫,小六的暴力倾向与霸道风格,觉得和自己的理想型差距甚大。

现在听到兄弟们众口一致肯定这段姻缘,剖析利害关系,感觉利大于弊。

陈宸循循善诱道:“老六,你想,等你成了风雷族的姑爷,他们一定会力挺你拿下族长之位,你就获得了强大外援,能够顺利巩固权势地位。”

高岭也添砖加瓦:“用我们地上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王默一语点睛:“你妹妹背后有土行族,你呢?只有同风雷族联姻,你们兄妹才能势均力敌。”

老六心中巨震,确实现在形势于自己很不利,连爷爷都因为妹妹和土行族定下亲事,偏了风向。

陈宸察言观色,最后推了一把:“你不要担心小六暴力,等你彻底拿下她,她就化身护夫狂魔,包管百炼钢也成绕指柔。”

老六心动:“真的?”

王默冷哼一声:“老六,一直忽悠我们的,是你吧?”

高岭也生气:“老六,你以己度人,不要太过份!”

老六赶紧陪笑道歉:“我错了,别生气。信信信,我信!”

随即苦笑道:“可是,先要赢了择婿大会其他十二族竞争对手啊,谁能保证我一定能赢。”

三人交换一下眼色,心中满意。

婚姻大事总要老六本人有意愿,才好帮他推进下一步。

陈宸笑道:“老六,你就放心吧,在我们在,一定帮你抱得美人归。”

“来来来,我们来分析一下比赛项目和应对策略。”

四人聚在一起,一番密谋。

接下来三天,小六都被拘在闺房里,培养淑女气质。

只有三头鹰通过和主人的意念交流,传递了一些小六的讯息过来。

老六的参选资料也由陈宸郑重地亲手呈递到了小六大哥手中。

终于,到了公开择婿的日子。

老六被二女拾掇一新,换上新做的雪白镶金边连帽长袍,一头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肩头,额头戴一条绞金丝串玉珠的抹额,正中间是一颗巨大的圆形白玉。修饰得驼峰鹰勾鼻也不那么突兀显眼了。

李欢欣特地帮老六化了心机妆,重点突出了他深邃的眼窝,放大了眼神的魅力。

妆饰一新的老六走出房间,冲着众人微微一笑。

这卡姿兰大眼睛的电眼魅力是没跑了!

众人均觉满意,簇拥着今天的男主角去了会场。

会场建在族长超级树屋前,提前伐了几株大树的树冠,用木料搭了巨大的平台,足以容纳数百人在其中竞技交流。

风雷族人们在平台附近的树屋内足不出户就可以观摩全过程。

看得出,小六的大哥为了妹妹也是上了心,费了心思的。

平台一端恰好铺展到了众人所在的景观房门口。

大门打开,老六当先走出。

王默等人跟随在后,都是一身简洁白袍,低调地衬托着老六。

场上十二族参选适龄男子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议论纷纷。

“看,这些人就是在根达亚做出大事的地上人类。”

“那个走在最前面的是谁?怎么有点眼熟?”

“那不是加林城巫族的走失了三年的哈曼吗?怎么和地上人类在一起。”

“他也是来参选的?”

众人走到超级树屋前向族长行礼问好,被留在旁侧案几后观礼。

老六则抽取了号牌,回到会场中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超级树屋前设了几排观礼台,十二族护送子弟前来参选的长老们也都在座。

考古队员们观察了一番。

据说地心世界大小种族超过一百个,这次前来参选的是族群势力声望与风雷族相称的十二族。

有肤白貌美宛如精灵的;有棕发卷毛厚唇如同土著的;有身躯矮壮如同侏儒的;也有肤色黝黑油亮头小腿长的;还有蜥蜴人、牛头人……

陈宸扫视一遍,心中大定:单论老六这副皮囊,已经足够优秀。

一声哨响,第一轮文试开始。

风雷族二名少女飞来,手中抬着一个画架,落地后揭开盖布。

出现一幅画,画中一轮红日高挂,下方翠绿的山峦起伏,披染一层红晕。有一群飞鸟向着天空飞去,画的是风雷岛的风景。

小六的大哥公布了试题:“请各位为这幅画题一首诗,以一柱香为限。才思敏捷且题诗最贴合画中意境的,胜出。”

参选者都陷入了沉思。

考古队众人见此,心中一乐,这幅画乃是风雷族族长亲笔所画,画中内容与三头鹰传来的讯息无误。

老六也是暗自心喜,故作沉吟片刻。

站了起来,吟出一首诗来:

“天际霞光入水中,水中天际一时红。直须日观三更后,首送金乌上碧空。”

吟完诗,他向着族长行了个抱胸礼,又向着周围环视一圈,客气地低头示意:

“这首诗名为《晓日》,请各位多多指教。”

随后坐回自己的座位,微笑地看着其他竞争对手。

很快,风雷族学者就将这首诗十三种不同语言的译文悬挂在一根树枝上张贴出来。

所有参赛者都倍感压力。

这首诗的意境与画作完全贴合:日出之时,清晨的海边,红日彤彤,朝霞映入水中,天地似乎都染成了红色。深夜一点后在海边静候日出,就能第一个看到红日携万道霞光直上蓝天。

不仅诗中的气势令人心潮澎湃。更是引用了神话中三足乌的典故,据传三足乌正是风雷族的远祖。

果然,风雷族人都面现骄傲之色,族长更是笑容满满。

珠玉在前,砖石不出。

冷场半晌,只有金发蓝眼美若精灵的亚特兰蒂斯族三殿下上前吟了一首诗。

“东方的太阳像一个红气球,

像一个金苹果,

更像一个闪烁着光芒的宝石。

太阳离开地平线了,

红日周围,霞光尽染无余。

那轻舒漫卷的云朵,好似身着红装的少女,正在翩翩起舞。

太阳升起来了,驱散了浓雾;

太阳升起来了,赶走了黑暗;

太阳升起来了,引来了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