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大爷(一)(1 / 2)

 “你们刺客都这么喜欢钻地的?因为比较突然吗?”我好奇地用地精语问“出土”后就开始拨弄不多的头发上的泥土的季和巴,真心地求解。

“只有拥有破土天赋的魔族才喜欢钻地,一般刺客还是喜欢用些魔法道具或隐迹功法。不过我倒是挺喜欢钻地的,因为我是地精啊。”季和巴却是操了一口流利的大陆通用语,不过说的话倒是充分显示了地精族对自己挖矿天赋的喜爱。

“也对,我问得白痴了。”然后我换回语言接着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之前听到了一些消息,听说您觉醒了,而且地盘这里将会大乱,所以就赶过来了。白天时候我就攀附在那头迟钝的绿龙身上混进来找您了,后来躲着夏普那侦查神人,就跟丢您了。再后来在地盘晃了一圈才找到您,差点没把我个小心脏给吓坏了,地盘这边的泥土里几乎全天候都是有客人造访啊,夏普偶尔的出手还好,但是赤子先生的实力简直是比最深的深渊还要无底洞啊!话说大贤您不是已经重拾记忆了吗?为什么一开始对我敌意那么大呢,如果不是我还挺迷信自己的眼神,我都要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我老眼昏花,又没睡醒,一时认错了,你怕个什么,我有敌意还能吃掉你?”

季和巴信手拈住一支不知道谁射的路过的箭,戳在地面上乱涂乱画着。“大贤您吃不了我,但是如果这时候的您不理我了,我会伤心死的。”

“我只是稍微想起了一点,也许还不能算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你不用太在意我,而且……我已经做了好多年好多年人类了,我已经无法接受自己是地精的事实。”

没错,我如果没有疯掉的话,或者地精族没有疯掉的话,或者世界没有疯掉的话,那么我在久远之前,在我记得自己的人类身份之前,我还有一个身份——地精族经历了百家齐鸣的,在浩劫时出世就已经一千多年高寿的大贤者多吃豆米鸡脖,哦不对,是夺赤夺弥积勃。

我以前有过这么奇葩的名字,我是不是应该痛哭一场?

地精族是很低贱却又很神奇的种族,他们也许转眼就会在儿时被饿死,即便成年,也可能转眼就会低贱地被埋杀在矿坑里,可是如果没有天灾人祸,他们粗悍的身体却可以让他们轻易活上三四百年,就算是遭到饿杀,也需要好几个月。他们也是很讲究天赋的种族,没有天赋就是最低贱的苦力,有天赋就是大刺客级别,是神器工匠级别,是大贤者级别,他们都出过。

事实上我身为地精时能有名字是极难得的,一般没有被人类、魔族、精灵族和龙族等一起认为你有必要起个名字免得他们不好认你不好叫你的时候,地精之间都是没有区别的。事实上,很多智慧生物也无法认出地精之间的差别。包括我现在,也已经认不出了。

但即便是再有天赋的地精,在历史上也都是配角。毕竟大都是技术工种搞后勤的,即便是季和巴这样的大刺客,在没有如福米尔一样刺杀一个大人物,或者终有一日成就弑神,其实都是这个时代的配角。

只是如此而已,只是如此而已吗?我看着天地在酝酿我不知道的威压,在天威面前没办法地产生了自己无论怎么蹦都没办法跳出去的失落感。

只是配角而已,只是配角而已……吗?

“你刚才干什么去了,居然只能躲在我的身边了,哦不对,是我躲在这里先的啊,你这样很容易让我惨遭池鱼之祸的知道不?”我对季和巴提出了严正抗议。

“没什么,我刚才去天上了,那里有一个正在偷偷摸摸用圣级魔法卷轴的女人,我捏了一下她的屁股打断了她,但没想到人家护花使者太多,我就给赶下来了。不过我这一捏可是捏废了上亿金币的圣级魔法卷轴,好多的钱啊……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决斗,那是我失去的金钱,呜呜呜……我的人生已经一片无悔!”

我拍拍这可怜孩子的背,说:“还记着呐?那次决斗是我无耻了点,下次一定还你钱,别哭别哭。不就是那么几亿金币嘛,你随便刺杀几百个大剑士就赚回来了,怎么还是那么吝啬。”

“呜呜呜……”才三百岁的小孩子就是难侍候,还哭个没完了。

我四下乱看找救星,陡然见到一个俏脸含春满眼泪水的小美女在不远处慢慢走了过来,我赶紧拍拍窝着身子哭个没完的季和巴说:“快看快看,那个美女和你捏了一下屁股的比比,哪个更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