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任务完成(1 / 2)

 仁美的死,成为了金泽的心结,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杀了莫丽,为仁美复仇。

花了两天时间,金泽和闫美莎终于来到了希雷姆,这里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工业建筑群,街道上挤满了人,他们掌握着光驱技术,尽管这种技术或许在其他的世界并不能适用于自然法则,但是在这里,无疑是一大亮点。

两人乔装打扮了一番之后,混进了希雷姆的人群中。

周围的人都在谈论萨博·赞恩和德佳的婚事,傍晚的时候,金泽和闫美莎找了一家类似于酒店的地方住了下来,幸运的是黄金在这里是极其稀缺的资源,价格不菲。

晚上两人在阳台上看着希雷姆的夜景。

“金泽,接下来的计划呢?你总不会是脑子一热就来找莫丽复仇的吧!莫丽没那么容易对付,而且还有萨博·赞恩和佐丹格的军队。”闫美莎问道。

“不,你错了。”

“啊?”

“这里不仅有佐丹格的军队,还有女神的侍卫,我们最大的敌人是女神的侍卫,莫丽是其次。当务之急是杀了萨博·赞恩,完成任务,其次才是找莫丽复仇。就算这一次任务中我没能复仇,总归还是有下一次的,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会杀了她。仇恨虽然会让人冲动,但是我不会被仇恨左右。仁美的死是因为我的失误造成的,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看着金泽一脸认真的样子,闫美莎感觉眼前这个男人有些与众不同。

“你说了一大堆,到底有没有计划啊?”

“有两个计划,看你想要那一个,一是我们趁着夜色偷偷潜入宫殿里,找到萨博·赞恩,然后刺杀他。二是等着德佳返回希雷姆,然后约翰·卡特来救他,到时候发生大混战,我们再加入战场,杀死萨博·赞恩。”

“嗯,听起来第二个没那么危险,要不我们就选第二个吧!”闫美莎说道。

金泽摇了摇头,“这不是选择题,这是先后顺序的问题。我们先进行刺杀,如果失败了,你留在这里,我去找约翰,如果成功,那就是任务完成。”

“你,你都已经计划好了,为什么还要问我。还有,为什么刺杀失败了,你走我要留在这里?”闫美莎显得有些生气。

金泽平淡的说道:“我们既然选择了合作,那我肯定要问你的意见了,如果刺杀失败,你留在这里生存的概率更大,唯一能对你产生危险的只有莫丽,另外她没有探查能力,而你有,这就增加了你存活的概率。逃走的时候我还会带走他们的注意力。其次是我先前在沃胡族有过布局,等约翰发动进攻的时候,我也可以带着沃胡族的战士来帮忙,可以增加我们的胜算。你留在这里可以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

金泽说完之后看了一眼闫美莎,发现闫美莎正一脸吃惊的看着自己,于是问道:“怎么了?”

“你智力是多少啊?”

“三百。”

“洒家也是三百,为什么我感觉没有你聪明呢?”

“天赋的问题吧。”金泽面无表情的装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在此期间,还有一点需要我们时刻注意,就是女神的侍卫。据我所知,他们可以任意变化,而且自身拥有奇怪的科技力量,为了防止侍卫的渗透,我们需要制定一些特殊的东西。”

“比如说?”

“比如说······”

三天之后,金泽和闫美莎趁着夜色进入了皇宫中,闫美莎的身体素质虽然比不上金泽,但是比起普通人要强太多了,靠着闫美莎的精神探查能力,一路上避开了无数的守卫。

“这么远,我们怎么过去啊?”闫美莎看着对面灯火通明的房间,压低了声音对着金泽说道。

两人此时正在萨博·赞恩房间对面的一座高塔上,两人都穿了黑色的衣服,可以完美的隐蔽在黑夜中。

“跳过去。”

“跳过去?要死啊你,这最少也有二十米,洒家不会跳的。”

“你不会跳没关系,你个子小,体重轻,让你的玩偶直接把你扔过去就行了。”

“喂,别以为你刚死了媳妇就可以嘲笑洒家的身高了,洒家今年已经二十岁了。”闫美莎冷冷的说道,那双眼睛充满了埋怨。

金泽摆了摆手,“电磁远射枪在仁美去世后也跟着消失了,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采用近身战的方式,而且还要速战速决,拖得时间越长,我们就越危险。”

闫美莎无奈的点了点头,“希望我们能顺利的完成任务,也希望不要在今后的任务中遇见你。”

然后将一号召唤出来,轻轻一跳,站在了一号的手掌中。

闫美莎的双脚刚好可以站在一号的手中,随后一号右臂青筋暴起,用力一扔,闫美莎就像沙包一样被扔了过去。

在临近落地的时候,闫美莎在空中灵活的转了几圈,然后稳稳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动静。

金泽也同样借助一号的力量跳了过来。

“你看,我就说房间里面没有人吧!”闫美莎大摇大摆的从阳台走进了萨博·赞恩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