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脓包,捅开之后都是要见血的。
周墨就在一无所知中,捅开了一个整个偌大帝国都无人愿意捅的脓包。
狂暴的荒野巨人能够在荒野中横行五十年,屠杀过草原最大的狼群,也肉搏过山林中最强的荒熊,如今起狂来,在这帝国的边陲小镇,当真是所向披靡。
不过周墨将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的功夫,没了顶的酒馆内就没有了活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在红胡子的巨锤下变成了肥料。
然后荒野巨人冲出了酒馆,雷暴一般的吼声连绵不绝,就连那\木衣柜都在吼声中颤颤抖。
周墨全副武装,给自己增加了一点存活几率后,跳出了酒馆废墟,然后就见到小镇对荒野的出口处,一道数十米高的火墙将云彩烧红。
火烧云下,荒野巨人正挥舞着巨锤咆哮,所有还在小镇停滞的生物,都被红胡子大叔集中在了这里。
能够取得小镇常驻权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有种田的,有织布的,更多的是做小买卖的,剩下的就是整日在酒馆中醉生梦死的荒野猎人们。
这些人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黑铁巅峰的生命体,在神秘态灵启阶的荒野巨人面前,只能战战兢兢,无比顺从。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红胡子大叔虽然有些迟钝,如今处于狂暴状态下,更是有些神智不清,但绝对不傻,那个人,拉马斯?奥托,能够在他眼皮子地下生活五十年,在夕阳镇中,绝对不肯能没有眼线内应。
周墨远远的观望着,红胡子大叔所化的五米高下巨人一遍又一遍的狂吼问着: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不知为何,一年来和红胡子大叔相处的种种画面在周墨眼前闪过,红胡子大叔在酒馆中狂暴后,还顾忌着他,没有伤着他一丝一毫。
周墨突然觉得,他应该和红胡子大叔站在一边。
大步向那个浑身被火焰包裹的巨人走去。
“喂,红胡子大叔,我能帮你找到他!”
雷暴般的狂吼声戛然而止。
原本豆大的小眼睛,此时因为体型变化,也有拳头大小,火光闪耀,死死盯着周墨,如同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周墨也不做声,只是远远绕过了红胡子大叔,然后盯住了酒馆中的一个常客,此时他面色惨白,还紧紧的抿着嘴唇,似是要坚定自己的意志。
周墨伸手掐住了这人的下巴。
“狼皮匠是吧,他们都这么称呼你。”
“我在酒馆工作了一年,就属你的生活最有规律,每个月,在酒馆泡上二十天,在荒野中呆上十天。”
“虽然你离开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从不相同,但是却规律的很,离开夕阳镇的第五天,从每个月的第十三天,到第十七天,往复循环。”
“若说有人知道红胡子大叔想要找的那人的藏身之处,你却是最可疑了。”
周墨低下了头,暗暗闭上了眼睛,口中却还说道:
“鞋不错,不知道你是否在荒野中留下了足迹呢?”
闭上眼睛的周墨,狼皮匠在他的视界中变成了一团白色微黑的光团,这代表这狼皮匠的生命场,心中想着那人的相貌,狼皮匠生命场中,一团小小的经历光团浮现出来。
周墨自身的生命场微微一颤,将其复制了过来。
周墨猛地睁开眼睛,还听见狼皮匠哭喊着:
“调酒小子,你胡说些什么,红胡子阁下要找的那人,我听都未听说过。红胡子阁下,我也是夕阳镇里的老人儿了,你可不能听这不知来历的小子胡言乱语啊!”
周墨笑了起来,笑的那么桀骜肆意。
“阴山脚下!”
狼皮匠的哭喊声猛地一滞,见鬼了似的瞪着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