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九娘有些犯难的是,如何尽快找到尸体。
“我和骊歌说了,请它帮忙找秃鹫帮忙。不过骊歌不如沃日有影响力,而且这件事情也不是一只两只秃鹫就能很快找到的……”
秃鹫是食腐鸟,如果埋地比较浅,它们应该能找到。
骊歌本来找几只秃鹫不成问题,可是这货太爱闯祸了,最近受伤不能飞远,就在京城里欺负吓唬各种鸟为乐,也得罪了秃鹫,所以担心它们不肯卖力。
晔儿道:“娘,那太慢了,咱们得换个法子。”
“我也觉得太慢了,但是大张旗鼓去找也不能,万一他们已经转移了,我们就扑了空。”明九娘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晔儿竟然点点头。
明九娘瞬时惊喜:“你说来听听。”
“我有个同窗叫孙六九,因为他是六九天出生的。他还有个诨名叫孙六狗,因为他总是带着一只柴犬。那柴犬嗅觉十分灵敏,我曾经亲眼见过几次。”
“娘,您让人去找孙六九,他虽然出身贫寒,又是个结巴,但是是信得过的人。”晔儿道,“然后想办法从辽东王府假水若住过的地方,取一两件沾染她气息的衣衫鞋袜,然后让柴犬根据这个去找尸体。”
明九娘毫不犹豫地点头。
“娘,您快去吧,迟则生变。我在这里一切都很好,不会随便吃别人送来的东西,娘给我带来这些就够了。”
明九娘欣慰,摸摸他的头,什么都没说,很快地离开。
感慨的话留着以后团圆再说,眼下就是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