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公主吗?”桃夭在桌前坐下,托腮看着他,不放过他神色的丝毫变化。
半晌后,他以为自己得不到回答的时候,忽然听金戈说:“见过,但是不值二十万两。”
“什么意思?”
金戈道:“我不会接这个任务,你也不许接。”
“为什么?”桃夭急了,“我来问你,就是怕你感兴趣,日后知道我抢了先找我算账。但是你既然不愿意,那我就接了。”
作为一个杀手,维护自己的排名和名气,多么重要!
他要是能把这任务完美完成,将在杀手界名声大振。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自己怕了,然后又怕我超过你的排名?”桃夭哼哼着道。
“我不想你死。”金戈冷冷地道。
“金戈,你怕了?!”桃夭桃花眼瞬时睁得很大,“金戈,你竟然会怕!”
他们两个,都是不惧生死之人。
他们都是厌世的人,连带着自己都嫌恶。
对他们两个来说,是真正的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所以他们两个才会成为最厉害的杀手。
不到两年没见,金戈却好像变了。
见他还盯着墙上的草书,桃夭怒了:“你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书法大家?你写的那些狗屁玩意,有什么好看的?”
金戈道:“你看我写的什么?”
“鬼画符。”桃夭没好气地道,“你别给我打岔,我就想听你说,为什么会怕!”
阎灵是他杀手这条路上的丰碑,高高在上,只有一直看着他,孤冷高傲地立在那里,桃夭才能找到自己的奋斗方向,才觉得世人或许都孤独,不是他一个人,无所目标,却只能苟活。
“我写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