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的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的确好用,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的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的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的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的粉掉了大半,唇上的胭脂都化开了的“美人”,估计昨晚的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更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在自己擦厚厚的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的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的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的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最后研磨的细细的制成肤色的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在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更重要的是,这是护肤的。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最重要的武器。
不过,她现在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的,顶多就是脸上的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快,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的生辰,她作为骆芬的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最近很听她的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的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的讨好,徐秀珠面对她的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的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的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的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的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在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在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在艳姐的的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的大上两号的绣鞋:“伯母,我说的要给你做的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的,当然能这么快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的鞋底。
“寻瑶你的手真巧,我可连绣花都不会。”徐秀珠笑道,接过鞋子,脸上却有了一丝不解,不过虽然不解,她却什么都没问,而是穿上了那双鞋子,然后险些踉跄了一下。
“伯母,你先站着,脚跟用力。”骆寻瑶马上开口。
徐秀珠按照骆寻瑶说的站直了身体,却觉得非常奇怪:“寻瑶,这鞋,有点别扭。”何止是别扭,简直就是怪异了,徐秀珠也见过人把鞋跟加厚好让自己瞧着高些,但却没见过前面高后面低的鞋,站着就跟走上坡路似的……不过虽然别扭,这还是长大了以后头一次有人给自己做鞋,徐秀珠已经打定了主意等会儿就要穿着去给丈夫儿子瞧瞧了。
“伯母,脚尖踩在砖上,这人自然就站的笔直了,这鞋也是这个道理,就为了能让人站直身体,而且这对腰也有好处。”骆寻瑶开口,前高后低的鞋子,当初她穿了好几年。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站墙根的法子,可她总不好让徐秀珠在墙根一站好久,也就只能在鞋子上下功夫了。
“还有这么多讲究?”徐秀珠有些惊讶,却很快就发现的确如此,每次走路脚跟先落地,她自然而然地就站直了身体了,在被骆寻瑶提醒了几次以后,她都觉得走路的时候是笔直着身体的了,莫名的就多了几分自信。
“伯母,不如让我帮你打扮一下吧,等会儿也让伯父瞧瞧你的模样。”骆寻瑶笑了起来。<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