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我们的珍珍小朋友从小开始就已经非常有夫唱妇随的意识了!
可这一次,她没有成功。
“老师,我要报名!”最强而有力的竞争者于莎莎先下手为强。
“我……我也要报名!”珍珍小朋友虽然心里很紧张,但还是勇于争取。
再次为她赞一个,小小年纪就有为了爱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了!面对强大的情敌,丝毫都不退缩!有句话说得好,我若在你心上,情敌三千又如何?
但有时候,也得面对现实。
于莎莎小朋友在上次运动会的时候就已经担任过一次举牌选手了,所以经验上比珍珍小朋友足。
而且两个人在身高上,珍珍小朋友也处于弱势。
于莎莎小朋友比珍珍小朋友大半岁,更高一些,也更苗条一些,而珍珍小朋友呢,身材娇小,还带着点婴儿肥,可爱归可爱,但看上去更适合当吉祥物,而不是举牌选手。
班主任眼珠转转,来来回回打量着两个小姑娘,有些为难。
从客观上说,于莎莎小朋友可能更合适,但珍珍小朋友的积极性可是无人能及,而且她现在的人气很高!咳咳,当然,只是在男生那边。
对了,这里要提一句,珍珍小朋友通过几次良好的表现,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就已经征服了不少小男生,现在她已经拥有了一大票粉丝,苹果班的小男生们都觉得她既甜美又可爱,一个个都愿意跟她一起玩。奈何,她也高兴跟钟以儒一块儿玩。
于是,现在班上分成了两派,一派是女生党,全部是支持于莎莎小朋友的,另一派是男生党,全部是支持珍珍小朋友的。
班主任觉得难以取舍,干脆投票吧!民众的意见最重要!
可巧的是,投票结果居然是一样的!
班上总共23个小朋友,除去于莎莎小朋友和珍珍小朋友两个当事人,还剩下21个人,10个女生,11个男生。
轮流投票,10女生都把票投给了于莎莎小朋友,而11个男生中的前10个全都投给了珍珍小朋友,最后,就只剩下了钟以儒小朋友。
也就是说,他的这一票将决定胜负!
珍珍小朋友眨巴眨巴眼睛,甜甜地笑了,以儒哥哥一定会支持她的!
欧耶,她赢定了!
自信满满。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
“我投票给于莎莎!”钟以儒小朋友的决定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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