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外面传来车辆制动时发出的声响。
房屋在小镇南面,登山营地在小镇北面。
外面的公路通往南面的森林,那边只有几座守林人的小木屋。
不要说在天色昏暗的傍晚,就算是白天,也很少有车辆来这边。
此外,离得最近的民居还在几百米开外。
王栋当初选择这座民居,就是看中了这些。
瑟琳娜,坚持住!
王栋没多罗嗦,迅速下了楼。
来的是一辆雪铁龙越野车,停在五十多米开外的矮树丛后面,驾驶舱恰好被挡住,不过车上的人肯定下来了。
不多时,门外传来了极为轻微的脚步声。
此时,王栋已经藏在了门板后面。
来人穿的是软底鞋,体重肯定在八十公斤以上,也许在一百公斤左右,因为体重八十公斤的王栋踩在门外的地板上不会发出声响。
成年男性,体重一百千克,身高一米九左右。
略微调整了一下姿势,王栋将餐刀对准了门缝。
这是一扇右开门,即从外面看,门缝在左侧,而从里面看则恰好相反。
门被轻轻推开的时候,王栋屏住呼吸。
随即,一把长长的枪管伸了进来,是装上消声器的手枪。
与王栋预料的一样,来的是一名成年男性,身高在一米九左右,举枪高度大概是一米六。
只是,王栋没料到,这个家伙是个左撇子!
没时间多想,餐刀刺了出去。
速度极快,毫无征兆,对方根本躲不了。
可惜,刺中的是右手,不是持枪的左手。
紧接着,门板被撞开。
那个家伙的反应很快,力气非常大,而且爆发力惊人,只是原地发力就把体重八十公斤的王栋撞飞了。
几乎同时,枪口转了过来。
只是,还没扣下扳机,那个家伙就发现一个反射着寒光的物体朝他的面门射来。
因为用肩膀撞门,所以他已经放低右手。
电光石火间,根本不会多想,他本能的抬起左手格挡。
受剧痛刺激,他丢掉了手枪。
这时候,他才看到,刺中左手的是一把餐叉,而开始刺中右手的是一把餐刀。
什么意思?
把老子当成牛排了!?
想到这,还有伤口剧痛,顿时让壮汉恼羞成怒。
这个时候,王栋已经爬了起来,只是猫着腰,看上去像是受了伤。
壮汉没去拣枪,敌人就在三米外,弯腰拣枪是找死。
扯下手腕上的餐叉,壮汉拔出了别在腰上的弹簧刀。
没错,就是一把很小巧,跟他的体形对比强烈的弹簧刀。
这把刀,证明了壮汉的身份。
因为弹簧刀便于携带,使用也很方便,所以受到很多杀手喜爱。
只是,因为不够牢固,而且杀伤力不够,所以没有哪个特种兵会把自己的匕首换成弹簧刀。
没错,这家伙就是杀手!
“唰”
长约十公分的刀刃弹出,反射着凛凛寒光。
王栋手上,只有两根木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