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反贪(上)(2 / 2)

永乐大帝 Xiaose_wh 3493 字 2019-10-08

从皇帝的角度考虑,自然深恶底下的臣子贪污受贿——因为贪污会使国库受损,受贿会破坏社会秩序。然而人类有着渴望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资源的本能,从官员的角度考虑,他们掌握着能够令自己轻松获得不当利益的权力,而能够抵制这种诱惑的官员毕竟不多。如此一来,就必须从这对矛盾中找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

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过官员自后不仅无罪,而且其中一半赃款还可以洗白成合法收入的好事。而朱棣之所以反其道而行之,自然不是因为他太善良。说实话,如果剥皮囊草能够杜绝官员的行为,哪怕亲自动手,朱棣也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问题在于:后世已经证明,仅靠残酷的惩罚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朱棣只得另辟蹊径。

行贿受贿最需要的便是信任,而朱棣采取告无罪的政策后,行贿受贿相互之间的信任基础就会被破坏殆尽——受贿官员会产生疑虑:行贿会不会等自己帮他办事之后告自己?行贿也会担心:受贿官员会不会刚刚收下贿赂便立即拿下自己,然后去自?

至于说贪污的问题,也可采取类似的手段。朱棣在穿越前曾经看过一部美国电视剧。主角a是一名立志成为一名正直警察的热血青年。成为警察后,a与那些收黑钱的同事们合不来,结果被孤立。在经受了多次教训后,a终于意识到:哪怕只是做一个基本合格的警察,也不能不与上级和同事搞好关系。在一次巡逻中,a的搭档b在执法时有违法行为,被市民告。b央求a帮他做伪证,证明他的执法过程中并未违法。a犹豫良久,终于决定帮b做伪证。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a为b做了伪供后,b却反过来作为污点证人出卖了a。最后,a因为做伪证而被开除了警察职务,b却因为成为污点证人而被检察官免于起诉,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朱棣还小,当时对这一情节极不理解。很长时间之后,朱棣才慢慢理解了这种法律精神的妙处。对于某些合谋串供的犯罪行为,如果不赦免告的罪行,那么该共同犯罪行为多半永远不会遭受任何惩罚。赦免告的罪行,反倒可以让共同犯下此罪行的其他罪犯接受法律的惩罚——两厢一比较,显然部分罪犯遭受处罚总比所有罪犯都不遭受处罚要强一些。

穿越之后,朱棣便打算在明朝实施这种釜底抽薪之策。

绝大多数贪污行为都不是官员独自可以完成的,因为,官员不可能亲自管理银粮帐目。若是官员贪污之后作为污点证人,结果是官员免罪,所贪污的一半财产成为合法财产,反倒是帮官员做假帐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却受来严厉的惩罚……那么,还会有吏员或钱粮师爷会愿意帮着官员贪污吗?反过来,参与贪污的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告官员贪污,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奖励之外,还可以避免成为替罪羊。为了鼓励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勇于揭官员的贪污罪行,朱棣甚至愿意为此专门提供一笔资金,帮助低级吏员或钱粮师爷远走他乡改头换面开始新的、富裕的生活。

底下这几位没一个傻的,慢慢琢磨皇上刚才的那段话。虽然未必能够想得非常透彻,但他们仍然忍不住脸色大变。

杨荣硬着头皮强笑道:“皇上,此举容易导致官场不安,给小人造作攻讦党争空隙,也容易给奸民有可乘之机。请皇上三思。”

夏元吉向来生活俭朴、廉洁自守。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因为进谏而获罪,家被抄没时,家中除皇帝赐钞千贯,仅余布衣、瓦器。他的弟弟到北京看望他,临走时,身为户部尚书的夏元吉只送了弟弟二石米。这样一个廉洁自守的君子自然不会担心将来收不到贿赂或是被行贿人告,但是他同样对朱棣的这种想法颇有疑虑。

“皇上,臣也认为此举恐非大明之福。兴小人讦告之风是武周理国之法,然武周却一世而终……”

朱棣不以为然。“无武则天整顿吏治恐无大唐开元盛世,况且朕也不会象武则天那样任用酷吏。行贿多半是为了谋求不法利益,因此朕可规定:行贿先行告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所谓的明确证据,无非是不该打赢的官司打赢了,不该升的官升了什么的。”

沉吟片刻,朱棣又补充道:“也有些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在两可之间的事情,又比如说索贿。两可之间的事,例如说争坟地、争水源这类事多半由地方官一言而决,和索贿一样,事后并不容易找出明确的证据。这样吧……没有明确证据而告官员,该案并不立案,行贿财物并不返还,但将来事后该告可以免罪。受贿官员若无明确证据先行告,其中一半贿款仍然成为合法收入,但不追究行贿责任。”

“杨士奇,你按朕的这个思路一道明旨,另外强调一点,凡因行贿受贿以及贪污而被审查,若供认不讳,则罪减一等。另外再一道大赦天下的旨意:从即日起到永乐元年,除十恶不赦之罪,其余罪行均减一等。就这个意思,文字你自己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