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还能不能做朋友(1 / 2)

江湖之剑走长安 莎枫 12333 字 2019-10-15

 刘诗回房后,一个人躺在床上静静的沉思,她在想着今晚怎么夺取印龙宝匣,钱钧看着刘诗,脸上尽是担忧之色,其实,钱钧明白百里行风的话,凭他和刘诗二人想夺取印龙宝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刘诗性格倔强,自己也劝不动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沈飞雁在各处转来转去,眼睛东瞄西瞄,好像是在找人。

就在沈飞雁伫立原地,四处张望的时候,一位体形干瘦,脸色泛白,身着一席锦衣玉跑的富家公子忽然伸手,在沈飞雁的屁股上使劲拧了一把,然后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嗯咛..............!”沈飞雁低吟一声,却没有生气,反而转过身面带微笑的看着富家公子,娇笑道:“讨厌,这么猴急!”

富家公子笑道:“少爷我天生爽快!”

“哦,是嘛!”沈飞雁笑道:“那大少爷你觉得奴家好不好玩?”

富家公子哈哈笑道:“不错,很有弹性,本少爷喜欢,今晚来本少爷房间,如果让少爷玩的尽兴,赏你一千两银子!”

“何必等到晚上!”沈飞雁盈盈笑道:“现在奴家就来服侍公子!”说完,沈飞雁竟然一屁股坐到富家公子怀里,轻轻的扭动着腰肢。

沈飞雁都不害臊,富家公子自然更不害臊,一双大手极不老实的在沈飞雁的身上揉捏起来,沈飞雁也不反抗,任凭这富家公子玩弄,只是双眼却仍在东张西望。

忽然,沈飞雁眼睛一亮,好像是看见了谁!

沈飞雁忽然身子一滑,像是一条泥鳅一样,从富家公子怀里滑了出去,眨眼间便不见人影。

这下,富家公子忽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已然明白,这红衣女子乃是一位武林高手,自己虽然有钱,是个大少爷,却是吃不得半点苦,所以不懂武功,细细一想,刚才沈飞雁若要杀他,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想到这儿,富家公子的后背忽然冒出一片冷汗,自己刚才那般非礼她,还好她没有怪我。

沈飞雁身形闪烁之间,竟是到了靠墙的角落处,那里,坐着两位蓝衫剑客。

沈飞雁毫不客气的就座:“小峰,小天,好久不见,飞雁姐姐想死你们了!”

“嗯哼!”叶小峰干咳两声:“飞雁姐,你刚刚不是有位少爷吗?”

“对啊对啊!”叶小天呵呵笑道:“听说让他玩的尽兴还有一千两银子呢!”

沈飞雁白了他俩人一眼,嗔道:“两个滑头,尽取笑人家!”

叶小峰笑问道:“飞雁姐,我想知道那个少爷会怎么死?”

“对啊对啊!我也想知道!”叶小天跟道。

沈飞雁抿嘴一笑:“其实他也不会怎么样,就是他哪里碰过我,今晚哪里就会烂,等烂个七八天的基本就剩一推骨头了!”

叶小峰和叶小天忽然感觉下身一冷,双手也微微一颤,几个月前,他们兄弟二人可是和沈飞雁玩了整整一个通宵。

见他兄弟二人那般模样,沈飞雁笑道:“你们二人当然不会了,你们是我的小情人,我爱你们都来不及呢!”

叶小天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多谢飞燕姐留情!”

沈飞雁笑道:“说这话可见外了,我来是要告诉你们二人一声,今晚有行动。”

“在哪里!”

“就在这里!”

叶小峰微微一惊:“印龙宝匣在这里?怎么从未听人说起!”

沈飞雁笑道:“相信我,不会错!”

“今晚行动?”叶小峰问道。

沈飞雁点了点头。

叶小天看着沈飞雁那充满诱惑的身体,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沈飞雁抿嘴一笑:“也罢,现在还是清晨,时辰尚早,飞雁姐陪你们玩玩!”

叶小峰是大哥,稍微稳重点,叶小天却是猴急的抱着沈飞雁往客房奔去。

叶小峰微微摇头,付了酒钱,也跟了上去。

抱着沈飞雁,叶小天已经猴急猴急。

此刻,沈飞雁的眼里,却透漏着睿智的光芒,她是女人,她认为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体,而这也是铁打的事实,女人的身体如果用得好,的确会是天地间一件极为可怕的武器。

她喜欢控制男人,只要能控制男人,她就没有得不到的。

铁甲三金刚为什么会去夺印龙宝匣?

其实是沈飞雁唆使的,但也是他们自愿的。

无它,只因为沈飞雁的床上功夫,足以让任何男人屈服。

“哥,今天你玩前面,后面归我!”

“屁话,后面归我,前面归你!”

“每次你都抢后面,照排也该轮到我了!”

沈飞雁抚媚的一笑:“一个一个来,今天够给你们后面!”

“真的!”

“我先来!”

“我先来!”

沈飞雁的眼里,那睿智的光芒越来越盛,她喜欢这种控制别人的感觉,有这些人帮忙,今晚一定能夺到印龙宝匣!

云仙居虽然只是一座酒楼,却是一座大酒楼,比拓跋飞雪开得万金酒楼大了一倍不止,足足有四层,若是全坐满,整个云仙居恐怕能供一千人同时喝酒。

百里行风转来转去,终于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倾城的容颜,曲线玲珑的曼妙身姿,身着一席白色长裙,而此刻不知为何,她的脸上尽是冰冷之色。

“夜鹰他们在哪个房间?”百里行风问道。

慕容仙儿抬头看了百里行风一眼,冷冷说道:“九号房!”

百里行风提着那坛竹叶青,转身往九号房走去。

慕容仙儿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

一路上,除了这一问一答,二人再没有说过一句话,看上去仿若陌生人一般。

而相见的第一天,慕容仙儿和百里行风虽然陌生,却还算亲密。

而如今,二人却仿佛从未见过。

百里行风的脚步很沉稳,即使仰头灌酒的时候,脚步也丝毫不乱,他总是身穿一袭简单的灰色布衣,平凡而朴素,一头长发简单的披散在脑后,平凡的着装,平凡的面庞,百里行风整个人看上去只有平凡,几乎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唯一还算出众的,就是他身后背着的那柄四尺长的大剑。

而慕容仙儿恰恰相反,倾城的容颜,飘逸的青丝,完美诱人的**,身着一袭丝带飘舞的白色长裙,特别是那清冷的面容,看上去确是人如其名,颇有仙气,但是,却没有人比百里行风更清楚慕容仙儿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亲眼见过慕容仙儿做那等不堪入目的事,还不止一次。

“一朵鲜花儿插在牛粪上了,真他娘的浪费!”

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响起,并且是特意朝百里行风说的。

酒楼龙蛇混杂,百里行风并没有理会!他现在已不是个冲动的人,他现在已经在慢慢成长。

慕容仙儿也没有理会,只是静静的跟在百里行风的身后。

一个面目狰狞,络腮胡子的恶汉朝百里行风走了过来,挡住了百里行风的去路,百里行风不明白,自己不去惹事,却总有人来找麻烦。

“请问阁下有事么?”百里行风平声问道。

恶汉腰圆膀粗,一双铜铃眼瞪着百里行风,嗓门大开,嗷道:“小子,你那个妞!爷要了!”

百里行风左右环顾:“你说哪个?”

“别他娘装蒜,就你身后那个,穿白裙的!”

百里行风扭头看了看慕容仙儿,然后扭头朝恶汉说道:“你喜欢?喜欢就拿去!”

恶汉哈哈一笑:“好小子,识时务,够爽快!”

恶汉走到慕容仙儿身前,一双铜铃眼不怀好意的在慕容仙儿身上打量着。

周围,传来低低的谴责声。

“这个曹蛮,又来祸害女人了!”

“可怜啊,被曹蛮祸害,简直就是一种摧残!”

“听说他的家伙足有七八寸长,手腕那么粗!”

“天哪!那谁受得了!这不是要弄死人吗?”

“前面死了好几个了,现在这个,就算不死估计也要残废啊!”

曹蛮扭头,一双铜铃眼怒视四周:“谁敢再说一句话,我拧碎他的脑袋!”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曹蛮在当地可是一方恶霸,少有人敢惹,所以曹蛮作恶事,大家看到也装作没看到。

曹蛮看着那群人,冷冷一笑:“一群窝囊废!”

说完,曹蛮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厚颜无耻的将大手伸进了慕容仙儿的怀里,还用力的揉捏起来。

慕容仙儿脸色微变,显然是感觉到了疼痛,可是她那双眼睛,却一眨不眨,冷冷的盯着百里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