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非法同居(2 / 2)

神意 没有想到 2809 字 2019-10-29

回到家里,看见当时的情况,真是很气愤。当然,我知道我的母亲是老人,想不周到,不免就有些不对的地方。不过,我总认为,一个年轻人,应该尊敬老人。哪怕就是老人有缺点,有不对的地方,对于老人尤其又是自己的老人,自己的长辈,你一个年轻人,绝对不应该以牙还牙。

再说,当时我们才来东纽约,也不敢多去责备一个人在这儿,不高兴了好长时间的被告。再加上被告又是关起房门在里面骂,我只有两边劝。就这样,从我进屋开始,吵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差不多到十一点钟,吵得经贸展公司的林经理都听不下去了,才气势汹汹地,走过来痛骂被告。被告这才停下了嘴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的母亲和父亲,就匆匆忙忙回家去了。我知道后,赶紧爬了起来,取出自行车,一路哭泣着,追到了东纽约长安汽车总站。这时,我的父母亲已经上了车,硬是不肯再回头了。作为一个做儿子的,看到他们两个老人,就这样悲悲切切地,离去了。我的心头是感到从来也没有过的悲哀。

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从这个时候开始,我感觉到,已经不应该再同这个狼心狗肺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了。仿佛觉得到这个时候了,我连我自己的父母,都不能让他们开心。我是应该离婚了,一定要离婚了。我想,普天之下,做别人儿子的男人,碰到这样的事,这样的女人,大概没有不离这个婚的吧。

先我在这儿郑重声明:我将保持,对被告在上一次答辩当中,几个女人对我人格中伤,以及造谣,污蔑等问题上,在法律上,对被告和几个,人进行追究。在有必要时候,将对这几个女人进行新的一轮民事诉讼。现在我在下面,对被告在上次答辩中,对被告对我的污蔑,详细解答如下:被告在上一次答辩中说:原告和刘彬彬非法同居。

一九九四年,儿子刚到读学前班年龄,本来就生活在被告那边的他,突然被告一甩,就甩到我这边。当时,女儿才刚刚进小学,两个人的一日三餐,儿子的早接晚送,都是要我一个人去做。

如我在前面所说,被告极不关心自己的儿子身心健康,也不管儿子的成长,是否受到干扰,不时地就把儿子退回到我这边。我是个天天有一定工作任务的人,所以我不得不请一个人,安排照顾儿子和女儿的生活。

自从被告离家出走,常常是一天多次,反反复复,打来电话,对我进行干扰。只要是一听到我的家里,有女人接电话的声音,被告就泼妇般地谩骂人家。害得那些我千方百计请来的人,干不了几天,就给她吓跑了。

刘彬彬这个人,人好心太软,看到我的女儿与儿子可怜,顶住了被告的谩骂。对于这样一个单纯,好心的女人,被告却趁我女儿问她要户口本子,骗取了家里的钥匙,趁我不在家里,强行进了屋。打烂了我的花盆,砸坏我的大门。还剪烂了我的竹席。

还把人家女人的花衣服花裤子,拿到许多单位的领导那儿,放到人家的办公桌子上。对他们说,这是我*的东西,搞得人家啼笑皆非。

在这里,我要请刘彬彬小姐的原谅。因为被告在上次答辩中,多次说到了她。为了更好地澄清楚这件事,以免引起别人的误会,我在这里,用了她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