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小说家(1 / 2)

楼兰情缘 何凌霄 3619 字 2019-11-04

 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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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在九流十家中的“小说家”】

【变化与扩展】

【写作小说的“小说家”】

附录

同名诗歌《小说家》

诗文

【列在九流十家中的“小说家”】

【变化与扩展】

【写作小说的“小说家”】

附录

同名诗歌《小说家》

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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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在九流十家中的“小说家”】

小说家,是先秦与西汉杂记民间古事的学派.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小说家指的是一类记录民间街谈巷语的人,而小说家被归类于古中国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汉书.艺文志》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说家所做的事以记录民间街谈巷语,并呈报上级等为主,然而小说家虽然自成一家,但被视为不入流者,刘歆列九流十家,惟小说家不在九流之列,影响甚小。然而小说家反映了古代平民思想的侧面,却是其它九流学派都无法所能代替的。故有九流十家之说。

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

小说家著作有《伊尹说》二十七篇,《鬻子说》十九篇,《周考》七十六篇,《青史子》五十七篇等等,均已佚。今据存目观之,小说家著作体例似外史、别传、笔及之类,其立说托诸古人者有《伊尹说》、《鬻子说》、《师旷》、《务成子》、《天乙》、《黄帝说》;杂记古事者有《周考》、《青史子》、《虞初周说》、《百家》等共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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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与扩展】

“小说”一词,在春秋战国时代几乎等于上述“小说家”之流的书本,近乎于“杂项”或者“民间不入流的著作”罢了。

到明清两代,印刷术发达,各式书籍大量印行。明朝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二十八),将其时的“小说”类书籍,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六类,可见当时的“小说”一词,盖括了今日的神话、散文、小说、纪录文学等多个文类的书籍。

及至清末民初,中国受西方文化影响,开始大量吸收西方文化。学者基于翻译、分类的需要,将之前被列入“小说”的文字,重新按西方文类观念划分。我们今日理解的“小说”一词,意指英文中Novel或者Fiction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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