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了杰克逊和麦当娜这两大最具分量的评委导师以后,关于美国偶像的筹备工作就可以正式开始了,因为正如贝斯曼说的那样,关于其他专业人士,不管是词曲创作人,还是大学音乐教授,可以选择和替换的太多,对贝斯曼这种曾经辉煌过的制片人来说不是什么难题。
紧接着在贝斯曼的建议下,周铭去版权局递交了版权申请。
这是让周铭感觉意外的,因为原本周铭只是打算利用美国偶像来宣传亚马逊,版权留给哥伦布电视台也没关系,但贝斯曼却告诉周铭版权握在自己手上能更有主动权。
周铭想了想觉得贝斯曼说的有道理,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加强贝斯曼的身份地位,要知道贝斯曼可是自己在媒体这边最先收服的人,他的地位越稳固,对自己以后的布局也会越有利,于是周铭决定听从他的建议去申请了版权,而这后来证明也是对的。
因为后来当贝斯曼去给埃塞克递交正式的节目申请,埃塞克看了节目策划方案以后,马上也认定这是非常有潜力的,于是希望交给台里更有经验的团队负责,贝斯曼这时就告诉他自己已经建议周铭申请了版权。
谢特!
埃塞克心里大骂出声,他知道自己想直接摘桃子是摘不了了,但他却并没有放弃,他还表示贝斯曼的团队太小,台里随时可以抽调人手去帮助他。
这同样也被贝斯曼拒绝了,贝斯曼告诉他这个节目并不需要太多人手,甚至在海选阶段,连电视台的摄影棚都可以不需要。
贝斯曼无疑是非常强硬的,但他也有自己强硬的本钱,一来是哥伦布现在和福克斯北美两家电视台的竞争中处在绝对劣势,他需要一个节目来重新打响品牌,而现在美国偶像就是这么一个节目,更不要说贝斯曼还说他会邀请杰克逊和麦当娜这样的顶级明星来做评委,这更会进一步提升电视台的影响力。
因此为了电视台的发展着想,哪怕贝斯曼过分一点,埃塞克也只能忍耐。
贝斯曼这么想当然没错,只是还有一点他并不知道,就是在这个节目的问题上,皮耶罗早就帮周铭开了绿灯,埃塞克要是不想惹麻烦,就得乖乖让节目上电视的。
当然贝斯曼的强硬也是有一个限度而不是无节制膨胀的,贝斯曼本质上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和这个节目,要是失去电视台的支持,节目同样也办不起来,因此他也见好就收,没有继续刺激自己的“前老板”。
而取得电视台的支持以后,贝斯曼又马不停蹄的联络起杰克逊和麦当娜了。
贝斯曼分别在纽约和洛杉矶约见了麦当娜和杰克逊,当然在这里,周铭也跟着一起去了,这倒不是周铭信不过贝斯曼,而是周铭自己的一点小心思,周铭并不追星,但也想见见这个年代世界顶尖的天王天后。
整个过程没什么特殊的,杰克逊和麦当娜这两位天王天后,一旦褪下了明星光环,也就是两个普通的四十岁中年人。
周铭主要和他们的经纪人接触,大体贝斯曼的朋友已经聊好了,贝斯曼这一次就主要聊一些关于节目本身的问题,以及他们的艺人需要准备什么表演。
贝斯曼告诉他们这是一次选秀节目,他们主要是作为评委参加,而且在决赛以前,也并不需要他们每一期都参加,只有第一场海选他们必须到场。
这样的流程安排让经纪人十分满意,当然这里杰克逊和麦当娜的经纪人也提出安排他们的其他艺人参加节目的想法,贝斯曼的回答十分直接:“我完全欢迎,因为这是一次不限肤色种族性别的比赛!”
最后在双方律师的把关下,贝斯曼和他们的经纪人签署了合同,并且周铭当场支付了一半的薪酬,约定等节目录制完成再全部结清。
敲定了两位重量级的评委,那么接下来就是场地和器材了。
器材这个比较简单,贝斯曼好歹几年前也是全美顶尖制片人,就算这两年沉沦了,但只要他递消息出来说要做节目,那还是有很多公司争抢着过来合作的。
相比器材,场地就是一个比较慎重的事情,也是周铭和贝斯曼讨论最多的。
因为最开始是海选,报名的人肯定多且杂,直接放在电视台并不合适,原本贝斯曼的选择是百老汇,因为这里各种剧院林立,场地很好选择,但周铭却认为找一家大学合作更好。
周铭对此解释:“学生是最有激情冲劲和梦想的,在学校里做海选,可以更好的烘托效果,同时年轻人外形青春靓丽,更符合偶像特征。”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在学校举办这种活动,相比百老汇在预算方面也更划算。
于是最后敲定的地点在百老汇艺术学院,这个选择也是有讲究的,这里并不像伯克利和柯蒂斯那样是那种高等学府,而是相当于是职业技能学院,是一些有明星梦的孩子学习音乐专业技能的地方,也有很多唱片公司,也会把他们挖掘到的新人送到这里做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