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土地政策(2 / 2)

数日之后,寅赶到了三朡城,大齐召开了战后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的议题,便是大部落的土地政策,和士兵的奖赏。

杨浩思来想去,觉得以目前大齐部落的实际情况来看,贸然的实行秦汉以后的小农经济模式,风险实在太大。

这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自耕农抵抗风险的能力实在太过于低下,而且现在大齐部落四处皆敌,大多数的平民都是要参军服役的,如果实行自耕农这种模式,很显然会有很大的一部分土地处于荒废状态,而大齐如果征税,便会对赤贫之家,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那么自己到时候也就距离嗝屁不远了。

另一方面,为了长远着想,自耕农面对地主豪强的土地兼并根本无力阻挡,杨浩不是什么大学文家,社会学家,虽然他对这种在封建时代延续了千年的制度毒瘤成因不甚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考虑到这一点。

而井田制这种只存在理想主义中的土地制度,杨浩虽不能完全接受,但其中土地国有这一概念,他还是比较认同的,但是对于公田私田制度嗤之以鼻。

开玩笑,谁会那么大公无私,看着自己的天地荒芜,还有心情去种公田,换做他杨浩是平民,早反他娘的。

思来想去,杨浩觉得从井田制,自耕农制度各取其中某些实用性的部分,作为大齐目前的土地政策。

杨浩制定的土地政策,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归部落所有,不能私下转让,买卖这一点是不能改变的,而对于自耕农抵御风险低下这一点,杨浩想到的解决方案便是以社区治之,分田到人,按照社村来收取赋税。

每个社村除了上缴部落的税收之外,剩余的部分归农户所有,这种办法有点像是生产队吃大锅饭,但是那个特殊时代比起来,杨浩的大齐部落,是允许每个人拥有自己的私人财产的。

而且这种制度和杨浩接下来的军工授田也并不冲突,假如正常情况下,一个村中一个人有一亩地,而其中一个村民因参军立功分到了两亩地,这个村的税收依旧是按着一亩地来收取。

而收获之时,平分的也是这一亩地而已,多出的那一亩,自然是归士兵单独所得。

如果士兵或者官员的土地缺乏人手耕种,也可以将这部分土地承包出去,当然这种承包不是买卖,而是按照一季来计算。

这种制度虽然还是有缺陷,但是杨浩暂时还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他当然想直接按着后世的土地制度来,但是现实证明这根本不现实。

杨浩将自己的土地政策在会议上详细的说出来后,引起了众人激烈的讨论。

众人讨论后后发现,这种方式对他们还是有利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肯定不能和那些平民一样,分到的田地也会很多,自己即便是不种地,也会有大把的粮食或者用其他的贵重物品替代,总之自己依旧处在金字塔的顶端,是利益最大的受益者。

经过一天的会议,这项土地政策以全员赞成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