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对日谈判代表团(2 / 2)

晚清崛起 老沈阳 2638 字 2019-11-20

尚海一听马上高兴的说道:“好了,其他的方案就先不讨论了,先研究一下天皇明天的出行路线。”很快根据天皇原来的出行路线划出了一张图,尚海看了一下,决定就在天皇出行的途中对他下手,一定要把他抓住。把他掌控在自己的手中那就什么都好说了。

此时的日本天皇,出生于嘉永五(1852)年9月22日,是孝明天皇的第二皇子。母亲是英照皇太后。但真正的生母是权大纳言,中山忠能的nv儿,名叫典shì庆子。万延元(1860)年,他被定为储君,并赐名睦仁。庆应二(1866)年12月,也正是他十五岁那年,由於父天皇去世而继承皇位。

翌年1月9日,举行践祚典礼。在**份子的鼓舞之下,12月9日断然实行王政复古。庆应四(1868)年7月,将江户改名为东京。8月27日举行即位典礼,9月8日改年号为明治。从此以后人们便称他为明治天皇了。同年10月,明治天皇抵达东京执政。

12月,明治天皇返回京都,与一条美子(昭宪皇太后)举行大婚之礼。明治二(1869)年明治天皇再度抵达东京,并定东京为首都,以图一新人心。接着,在明治政fǔ推动下,接二连三的推出版籍奉还、废藩制县、制定徵兵令等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其中与天皇地位最有关的就是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制定。

明治政fǔ於1889年(明治22)制定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这部东亚首部的现代成文宪法,是摹仿普鲁士宪法的钦定宪法。明治宪法第一条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天皇统治之。”明治宪法系基於天皇主权的原理,由天皇总揽立法、司法、行政之统治权。

此外,行政各部的官制、陆海军的统帅、宣战的公布、条约的缔结等,都属於天皇的大权。从此,天皇摇身一变,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明治45(1912)年7月30日凌晨零时四十三分,明治天皇由於niào毒症去世,享年61岁(虚岁)。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日本近代国家诞生的同义词。

明治天皇是日本天皇中最特殊的一个天皇。在他之前,nv天皇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帝位,古代的日本,就曾出现过六个nv天皇。日本的年号是摹仿中国的制度而制定的。只要有祥瑞的徵兆等因素,一个天皇可以容许变更多个年号。

但是从明治天皇以后,一个天皇只限一个年号。因此也可以年号来代替天皇的称呼,例如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等。从前的天皇,权力不是落在地方豪族或外戚贵族的手上,就是落在武士家族政权的手中。天皇可以说是只是一个傀儡,到了明治天皇,他总揽大权於一身。皇室典范是皇室制度的基本法律,1889年(明治22)於大日本帝国宪法之下制定。在明治宪法下,皇室典范等同于一般法律,与宪法同为最高法规。

现行皇室典范,系於日本国宪法制定时同时修改,并作为法律来施行。与旧典范之最大相异处,首先在於皇室继承只限於嫡出(正妻所生),不承认庶出(正妻以外所生)。但是明治天皇及大正天皇却全系庶出。此改变乃为尊重婚姻制度而来。其次,现行典范承认平民之家的皇太子妃。在甲午战争战以前,皇太子妃必须是从皇族和三大贵族家庭中挑选。江户时代以前,日本可以允许nv天皇的存在。但明治以后的皇室典范规定,只有男系的男子才能继承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