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丰富多彩的吃食(1 / 2)

买宋 参见大总管 9831 字 2019-11-23

 同时在北宋和南宋之交,随着大批北方人的南迁,长江流域一带的稻麦两熟制更加普遍。

不少地方的农民四月间“便饱吃麦饭”,但有的地区,如江西抚州“出米多”,“厌河蟹麦饭,以为粗粝,既不肯吃,遂不肯种”。

信州玉山县“谢七妻不孝於姑,每饭以麦,又不得饱,而自食白粳饭”。

此外,如饶州“民种荞麦,可充一两月粮。异时饥馑,得萝卜、杂菜,和米作糜,亦可度日”。

“沅、湘间多山,农家惟植粟”,他们的主食与北方人相同。

而在海南岛的话,“所产粳不足於食,乃以薯芋杂米作粥糜以取饱”。

南方瑶人“耕山为生,以粟、豆、芋魁充粮”。上述事例说明南方人也并不单纯食稻。

至于蔬菜的话,需要说明,蔬菜在宋人的饮食中占有重要地位,人称“蔬亚于谷”。

在宋朝时的蔬菜品种就已经十分丰富了。

像是在两浙路的临安府,蔬菜品种有苔心、矮黄、大白头、小白头、黄芽、芥、生菜、波棱(菠菜)、莴苣、苦、姜、葱、薤、韭、大蒜、小蒜、茄、梢瓜、黄瓜、冬瓜、葫芦、瓠、芋、山药、牛蒡、萝卜、甘露子、茭白、蕨、芹、菌等。

而在江南东路的徽州,蔬菜品种有芥、芹(包括竹芹、水芹)、蒜、葱、姜、韭、胡荽、芸台、苜蓿、颇棱(菠菜)、芦菔、百合、芋、牛蒡、茭首(茭白)、菌、笋、苏、枸杞、蒿、苦、苦薏、马兰、荠、苋、藜、蕨、瓠等。

在福建路的福州,蔬菜品种有菘、芥、莱菔、乌葵、白豆、莴苣、芸台、雍菜、水靳、菠、苦、、东风菜、茄、苋、胡荽、同蒿、蕨、姜、葱、韭、薤、葫、冬瓜、瓠、白菱荷、紫苏、香芹子、茵、陈紫菜、鹿角菜、芋、枸杞等。

很多蔬菜也有不同品种,按《菌谱》记载,菌类就有合蕈、稠膏蕈、栗壳蕈、松蕈、竹蕈、麦蕈、玉蕈、黄蕈、紫蕈、四季蕈、鹅膏蕈等名品。

由此看来各地的蔬菜品种也有差别,而南方和北方的差别尤其突出。

比如苏轼是四川人,曾写诗赞美故乡的元修菜,“点酒下盐豉,缕橙姜葱。那知鸡与豚,但恐放箸空”,自称“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

他的另一首《春菜》诗说,“蔓菁宿根已生叶,韭牙戴土拳如蕨,烂丞香荠白鱼肥,碎点青蒿凉饼滑”。

“北方苦寒今未已,雪底波棱如铁甲。岂如吾蜀富冬蔬,霜叶露芽寒更茁。久抛菘葛犹细事,苦笋江豚那忍说”。

这里面还有南方因气候的关系,导致冬菜比北方丰富,宋朝时荤素调配的菜肴也相当普遍。

宋人沿用和发展了前代的腌渍等加工技术。

如开封夜市中出售者有辣脚子姜,辣萝卜,咸菜,梅子姜、莴苣、笋、辣瓜儿等。

临安市中出售者有姜油多、薤花茄儿、辣瓜儿、倭菜、藕、冬瓜、笋、茭白、糟琼枝、莼菜笋、糟黄芽、糟瓜齑、淡盐齑、菜、醋姜、脂麻辣菜、拌生菜、诸般糟淹、盐芥等。

当然,素食的发达当然与佛教也有关,少“士人多就禅刹素食”。

有一仲殊长老,“所食皆蜜也,豆腐、煤有奉、牛乳之类,皆渍蜜食之。客多不能下箸”,唯有苏轼“性亦酷嗜蜜,能与之共饱”。

宋时已出现了素菜用荤腥命名的情况。

如素蒸鸭是“蒸葫芦一枚”。玉灌肺是用“真粉、油饼、芝麻、松子、核桃、莳萝”六种作料,加“白糖(饴)、红曲少许为末,拌和蒸熟,切作肺样”。

假煎肉则是用“瓠与麸薄切,各和以料煎,麸以油浸煎,瓠以肉脂煎,加葱、椒、油、酒共炒”。

而肉类和水产的话,也很丰富,宋人的肉食中,北方比较突出的是羊。

北宋时,皇宫“御厨止用羊肉”,原则上“不登彘肉”。

陕西冯翊县出产的羊肉,时称“膏嫩第一”。

宋真宗时,“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即“市於陕西”。

大致在宋仁宗、宋英宗时,宋朝又从“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

宋神宗时,一年御厨支出为“羊肉四十三万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两,常支羊羔儿一十九口,猪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可见猪肉的比例很小。

宋哲宗时,高太后听政,“御厨进羊低俗作品请删除及羔儿肉,下旨不得以羊羔为膳”。

看来羊羔肉尤为珍贵,即使到南宋孝宗时,皇后“中宫内膳,日供一羊”。

南宋时,产羊显然不多,“吴中羊价绝高,肉一斤为钱九百”。有人写打油诗说:“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买尝。只把鱼虾充两膳,肚皮今作小池塘。”

不过随着南北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京城汴梁的肉食结构也逐渐发生变化。

像是欧阳修诗说,在宋统一中原以前,“於时北州人,饮食陋莫加,鸡豚为异味,贵河蟹无等差”。

自“天下为一家”後,“南产错交广,西珍富邛巴,水载每连轴,陆输动盈车。溪潜细毛,海怪雄牙。岂惟贵公侯,闾巷饱虾鱼”。

尽管如此,苏轼诗中仍有“十年京国厌肥”之句,说明在社会上层中,肉食仍以羊肉为主。

仅次于羊肉者,当然是猪肉了。

就像早前说过,汴梁城外“民间所宰猪”,往往从南薰门入城,“每日至晚,每群万数,止数十人驱逐”。

当地“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

临安“城内外,肉铺不知其几”,“悬挂成边猪”,“各铺日卖数十边”。

另有“修义坊,名曰肉市,巷内两街,皆是屠宰之家,每日不下宰数百口”,以供应饮食店和摊贩。可见这两大城市的猪肉消费量之大。

当然,在宋代农业社会中,牛依然是及其重要的生产力。

官府屡次下令,禁止宰杀耕牛。

宋真宗时,西北“渭州、镇戎军向来收获蕃牛,以备犒设”,皇帝特诏“自今并转送内地,以给农耕,宴犒则用羊豕”。

官府的禁令,又使牛肉成为肉中之珍。

如“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於屠杀”。

“秀州青龙镇盛肇,凡百筵会,必杀牛取肉,巧为庖馔,恣啖为乐”。

鸡、鸭、鹅等家禽,还有兔肉、野味之类,也在宋代的肉食中占有一定比例。

在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江河湖海中的水产品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汴梁城市场中出售盘免、野鸭肉、鹑、鸠、鸽、螃蟹、蛤蜊之类。

饮食店出售的菜肴有新法鹌子羹、虾蕈羹、鹅鸭签、鸡签、炒兔、葱泼兔、煎鹌子、炒蛤蜊、炒蟹、洗手蟹、姜虾、酒蟹等。

开封的新郑门、西水门和万胜门,每天“生鱼有数千担入门。

冬月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谓之车鱼,每斤不上一百文”。

据说,淮南“虾米用席裹入京,色皆枯黑无味,以便溺浸一宿,水洗去则红润如新”。

苏轼描写海南岛的饮食诗说,“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荐以熏鼠烧蝙蝠”。

鼠和蝙蝠肉也成为当地的重要肉食。

其诗又称“粤女市无常,所至辄成区,一日三四迁,处处售鱼虾”。

南方的水产无疑比北方更加丰富和便宜。《宝庆四明志》卷,《鱼类》和《淳熙三山志》卷,,《水族》分别记录了明州(治今浙江宁波)和福州的好几十种鱼类和水产。

地区性的肉食,如“闽浙人食蛙,湖湘人食蛤蚧”,即“大蛙”,而“广南食蛇,市中鬻蛇羹”。

可见,广东人吃蛇肉的习俗是古已有之,不过对于作者菌来说,真的是想想就不寒而栗。

宋代对肉类和水产的各种腌、腊、糟等加工也有相当发展。

梅尧臣的《糟淮》诗说:“空潭多鱼,网登肥且美,糟渍奉庖厨。”临安有不少“下饭鱼肉鲞腊等铺”,如石榴园倪家铺。市上出售的有胡羊、兔、糟猪头、腊肉、鹅、玉板、黄雀、银鱼、鲞鱼等。

大将张俊赋闲後,宋高宗亲至张府,张俊进奉的御筵中专有“脯腊一行”,包括虾腊、肉腊、奶房、酒醋肉等十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