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你很有本事啊!”徐向辉咧嘴说道,“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阎羽瞅了徐向辉一眼,又说道:“来六只吧,我给你脑袋上多插两根。”
“……臭小子,你休要目中无人!”
徐向辉暴怒,余春艳则是大喜,暗道这小子死定了。
如果徐向辉只是收了余春艳三百万,顶多把阎羽的手脚打断,但现在阎羽顶撞了徐向辉,不用余春艳多嘴,徐向辉会主动废了阎羽,把他丢到黄莆江里去。
申城人口两千四百多万,偶尔在黄莆江里捞出几具尸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正在余春艳脸上要笑出花来的时候,孟国会忽然挤进了包间。
不为别的,就为了确认一下他听到的声音是不是那位太子爷的。
当孟国会挤进来,看到阎羽的那一瞬间,顿时一阵腿软。
“阎少!!”孟国会大声喊道。
阎羽一愣,望着孟国会道:“孟老大?”
徐向辉表情一僵:“老孟,这小子是跟你混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恐怕不好办了,徐向辉顶多不要余春艳的钱,不与阎羽多计较。
但这样,丢脸。
谁知孟国会却自嘲道:“什么叫阎少跟我混?应该是我跟阎少混才对!”
“什么?!”
徐向辉傻了。
孟国会是出了名的倔脾气,他一人便成为了整个建州省的地头蛇,虽然还比不上他徐向辉的老大项天豪,但孟国会可从不认怂,怎么可能跟着别人混?
还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刚上大学的毛头小子?
余春艳本能地感觉到了一阵不妙。
孟国会笑道:“老徐,这位阎少,可是‘那位’千金小姐的干儿子。”
“哪位?”
“香江的那位。”
徐向辉瞬间反应了过来。
香江的那位,名叫徐碧云的千金小姐。
徐碧云身后,可是整个洪门!
像项天豪这样的存在,也顶多在国内做地头蛇罢了。
但洪门可不一样,人家的眼界是放在国际上的,不知道多少华人街,都是他们在管理。
洪门想要动项天豪,可能没那么容易,但想要换掉他这个区区黄莆区的地头蛇徐向辉,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罢了。
如果说徐向辉是地头蛇的话,那么阎羽更是地头蛇了,区别只是徐向辉是申城黄莆区的地头蛇,而阎羽是整个华夏国的地头蛇!!
于是,徐向辉瞬间反应了过来,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忍不住弯下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根雪茄,颤抖地走上前:“阎、阎少,抽烟?”
阎羽摇了摇头。
“那……那就不需要多点龙虾了吧?”
“还要。”阎羽道。
徐向辉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为什么啊?”
阎羽看向余春艳:“六只龙虾,十二根虾钳,我要全部插在这女人的脑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