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福王世子的颜良文丑(1 / 2)

 福王世子早就有强行掳走朱舜的念头了,毕竟朱舜是他的诸葛亮,没有他怎么在澳洲建立帝国。

在大明当个一辈子龟缩在藩属地的王爷,哪里有自己当皇帝还是开国太祖,让人心情激荡和痛快。

可惜朱舜不愿意跟他走,福王世子只能唉声叹气的踏着水泥地面,撑着油纸伞走向了远处的靶场。

澳洲帝国的大计虽然还遥遥无期,福王世子这些年在海上也不是白厮混了,熟稔大明和西洋的各种火枪,听声音就能听出是哪种火枪,用了几两火药。

天空下着小雨,火枪释放后的硝烟看不清楚,声音却不受阻碍。

福王世子从没听过这么尖啸的枪声,心想可能是朱舜又发明了好东西,当然不能放过了:“斗米,说说看,最近又发明了什么好东西。”

赵斗米笑而不语,落后福王世子半个身子,指了指前方。

福王世子踩踏在水泥路上,传递来的是一股坚实感,而不是陷入泥地里的黏稠感,心情本来就不错。

当他走到靶场,看到冒着雨水练习枪法的乡勇,心情更好了。

大明军队的军纪败坏,那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下雨天只会躲在营帐里耍钱玩女人,让他们出来操练,十有八九会引起一场哗变。

面前的这支乡勇,大冬天的光着上身,淋着冰冷的雨水,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

冬天太过寒冷,黄褐色身躯冒出了热气,身体更是冻的瑟瑟发抖,还是握着火枪努力把身子站的更直。

福王世子看着那一排排裸着上身的乡勇,忍不住有些心悸,最难医治的疾病就是风寒了,得了风寒,几乎就相当于半只脚踏在了鬼门关。

面前那名将官的治军能力,几可媲美史书里的名将了,竟能让这些还不是经过烽火狼烟熏陶的边塞老卒,只是一群乡勇,坚定的站在寒冷的冬雨里。

福王世子穿着一件貂裘都感觉有些寒冷,那些乡勇居然可以保持纹丝不动:“斗米,这位名将是哪一位的高徒,孙老督师?袁督师?还是曹文诏那个辽东悍将?”

赵斗米先是恭敬的喊了一句二叔公,转身回答道:“二叔公是恩师的二叔。”

福王世子瞧着沉默不语的朱舜二叔,连自己过来是为了何事都给忘记了,瞅着朱舜二叔动了小心思。

一排乡勇开了枪,走到不远处棚子里灌了一碗姜汤,只用了十个呼吸就装填好了弹药,走出来继续站在了寒冷的冬雨里。

沉默不语的朱忠义,突然开口道:“下一排,放。”

“砰!砰!砰!”

靶场上响起了熟悉的火枪声,硝烟很快在雨水里消失,锥型铅弹击中了七十米开外的靶子。

福王世子随手掏出铜制千里镜,随意的看了一眼,却怎么挪不开目光了,喃喃道:“这铳法也太准了些。”

“这可是七十步,本世子找一名五十步距离可以命中靶心的神射手,还是在五六千水师里寻找,都找不到。”

“我的个太祖爷,这些乡勇全部命中了靶心,还是在七十步的距离,还是在下雨天,还是在身体颤抖的情况下,铳法也太过匪夷所思了。”

“不管他是谁,这名将官本世子要定了,简直就是太祖爷赐给本世子的五子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