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她,必须得慎重了。
万一弄个残疾,就不好办了。
“因为我同情她的遭遇。”老板说道。
约翰:“她的身上发生过什么?”
老板:“假如你真想知道的话,用不着来问我,如今是信息时代,网络这么发达,你去搜一下老美德州艾帕索市惨案,一定能够知道你想要知道的东西。”
“OK,”约翰点了点头,“最后一个问题,她去了哪?”
老板沉默了片刻,“她或许拿着刀去复仇了吧,但谁知道呢。”
约翰再次点了点头,掏出钞票放在柜台上,“谢谢你的招待,不送。”
老板向约翰的背影鞠了一躬,“愿神保佑你。”
他真该保佑了,那把刀连神都能劈成两半。
但约翰不怕,越是强大的敌人,越能激发他的兴趣。
老是瞬秒敌人,也太无趣了是不是。
约翰离开料理店,随即找了一家网咖,点了一份快餐一边吃,一边上网。
不得承认搜索引擎真的特别强大,国内外新闻都能搜索得到。
约翰浏览了老美德州艾帕索市惨案之后,立刻明白那里发生过什么。
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发生在四年前,当时小镇的一家教堂正在举办婚礼,包括神父、风琴师、新郎家人在内一共八个人惨遭射杀,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而新娘就是“黑曼巴”碧翠丝·基多。
她当时脑袋挨了一枪,并且在遭受枪击之前还遭到非人的虐(*)待,遍体鳞伤。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她还怀孕了。
不过,当警方赶到的时候,她却没死,只是成了植物人,一直处在昏迷之中。
“看来,这个女人还真的是多灾多难……四年前她遭受枪击,成了植物人,四年之后她又醒了,从而踏上复仇之路,而她第一个杀的人就是曾经参与虐杀她的‘铜头蛇’芙妮塔·格林,甚至不顾芙妮塔·格林已经金盆洗手,在她的女儿面前杀了她……应该就是这样……”
约翰理清了头绪。
直到芙妮塔·格林被杀一个月之后,她的女儿凯若找到她妈妈的遗物,并且根据遗物联系到了我,让我替她妈妈报仇。
“啧啧啧,还真的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假如“黑曼巴”当时连凯若一并杀了,也就没有现在的事了。
还真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后患无穷。
也第二次给约翰上了一课,前身当年一念之仁留了卡梅尔·安东尼奥一命,十年的时间每年都给默默的给她寄钱供她读书生活,但到头来她还是派人来杀约翰。
恨不得将约翰生吞活剥。
因此,报仇这种事根本就说不清楚,谈不上谁对谁错。
“黑曼巴”的遭遇固然让人同情,但她自己就是满手血腥,杀人无数,且把个人的痛苦强加到仅仅只是个小孩子的凯若身上,这本来就是让人无法容忍的事。
报仇……自古就是个哲学问题,没人能说的清,道得明。
因此,对于约翰来说,在他一个外人的角度看来,杀“黑曼巴”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并履行血契徽章,如此而已。
不夹杂任何的私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