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谁想当首恶?(2 / 2)

傻逼哟,砸你麻痹,在这么多警察面前砸,你砸一个看看!

看看这说的是人话吗?外面那么多记者,老子已经被拍照了,再砸,制造现场证据吗?

……

徐凤芸脸色数变,想不到林修南居然会借助警方的力量,而不是自己出来说服大家,而自己请来的记者,被他当了枪使!

一辆辆破旧皮卡车拉着一个大喇叭慢悠悠的出现,它们如此的破旧却傲然的从徐凤芸面前经过。

一个个大喇叭传出声音:

“靓缘公司的员工,这是法治社会,你们聚众闹事,破坏公物!已经触犯了法律!”

“劝你们马上收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众人面容惨白,谁说的法不责众?老子不想坐大牢!

呜呜呜……我家还有三栋房子,我是被忽悠来的!

苍天啦!大地啊!我只是来看热闹的!这个棒球棍是我的拐杖而已啊!

大喇叭又开始播音:“一个星期后,林总会单独召开员工大会,大家有意见,分批来跟林总说,现在离开,林总不会起诉各位!”

员工本来沮丧的脸上出现了喜悦的神情,现在离开既往不咎?

员工们大声喊:“我马上走人,我只是来散步的”

员工甲:“我只是来看花的”

员工乙:“我只是来打太极拳的”

横肉大妈大惊失色,拦在大伙面前,说:“别听他的!法不责众!我们要争取自己的权益!”

一个大爷横了她一眼,将钢管递给她:“争取自己的权益?争你麻痹!能不能争到还是问题”

横肉大妈看到是男人,丝毫不惧,一挺胸嚷嚷着:“你想怎么样?你想怎么样?刚才说的说得好好的,大家一起干,现在被威胁了就软了?不要怕,继续闹!”

大爷不耐烦的推开她,骂骂咧咧的说:“你耳聋了没听到?法不责众,但是对首要分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横肉大妈做惊恐状,撕心裂肺的喊:“哎哟,非礼啊,没天理啦,我不活啦”

横肉大妈坐在地上打滚痛哭,仿佛受到天大委屈。

然而并没有人想上前“见义勇为”。

“哎呀,闹够了没,我还没吃早饭呢”

“散了散了,过几天员工大会再说”

“这傻逼娘们是不是傻了,看她那模样,还非礼,恶心死我了”

“刚才砸东西,就她最厉害,要说首要分子,她就是,她想拉我们下水”

“真要抓人,大家就说是她带领的好不好?”

“这感情好,老子早看她不顺眼了”

“老子家还有两处房产,就算没工作,租房的房租都能养活我,老子不想陪她去坐牢”

“才两处,我有三处,还有一处在城中心!”

“流弊流弊,城中心有一处早餐的听说很好吃,请你去尝尝”

“好的好的……”

不消一刻,人走得一干二净,横肉大妈此时也不喊非礼了,连忙跑掉,不想当这个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