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七章、决一雌雄(10)(1 / 2)

 我们分析到这里已经可以得出结果了。

“名利”是被社会接受的。

而现实中人们对“名利”的追求造成社会的前进,文化中认为“名利”是堕落的原因;那么,这里面是否矛盾呢?

矛盾在什么地方呢?

矛盾是存在的,存在于人们对“名利”的虚伪之中。

大部分是不矛盾的,但常常让人困惑。

因为人们对“名利”进行了界定,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对“名利”进行区分,那就是“名利”是分档次的,不遵记守法,违反道德的“低档次”的“名利”观,被社会唾弃。

遵纪守法,在道德范围之内的“高档次”的“名利”观被人推崇。

人类历史是在不断变化的,在代表着这种变化的事物里面,其中就有人们对“名利”的观念,是一种价值观。

原来被人轻视的东西,现在众人所望;原来奉若申明的东西,现在让人不屑一顾。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举不胜举。

目前,我们坚持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法制社会,法治社会要有法治意识。

在普法学习中知道:“民法有两大支柱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

“名利”说的就是这两项权利。

“名”主要是指人的姓名、名声、名誉、荣誉等,也就是“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人的物质利益、财产利益,也就是“财产权”。

重视名利就是重视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权利意识浓厚的反映;淡泊名利就是漠视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权利意识欠缺的表现。”

我们应该赞同以下观点:

在对待“名利”问题上,如果人们能够意识到“名利”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去争取和创造;那么,在“名利”面前,人们也就会变得泰然自若、大大方方,而不是矫揉造作、吞吞吐吐。

因而,追求名利也不再是“贪图自私”的写照,而是一种挖掘个人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象征。

照这个理,“求名图利”倒成了一种高雅的情操,所以被称为“高档次”。

我们如果在追求“高档次”名利过程中取得成功,我们的个人生活将发生“革命”,如果每个人都能成功,我们的社会将发生“革命”。

近百年的中国,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革命”,每次“革命”过后,老百姓大都一贫如洗,希望这次不一样,希望所有老百姓都富。

这是我的愿望,而不是行动。

唯一可以行动的,就是在追求“高档次”的“名利”过程中,我先富起来。

分析告一段落。现在我们应该可以大致得出结论,为什么人家吕红星、小金子二人,在人们眼中显得非常自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