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血族大佬到底养了个什么玩意(1 / 2)

 莫锦辰失踪的事情传到云延那的时候,她已经到达了人类的地界。

她鼓着一张包子脸,看着大街上车来车往,一种宛若隔世的感觉。

确实是现代的,精致的各样的店铺,偏欧美风的建筑,人来人往的交流声,汽车鸣笛声,还有远处教堂和学校的钟声和铃响,都彰显着这里和血族的不同。毕竟血族虽然身在同一个时代,却因为漫长的生命显得更加传统,生活环境都带着一股中世纪的味道。

云延从来不允许她来人类的地界,甚至她除了古堡和学校,几乎没去过任何地方。

想到云延,莫锦辰心里莫名其妙的一紧,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没有敢接着想下去。怕自己后悔,可到了这一步,她没资格后悔。

心脏有点难受。

可能是饿了吧。

莫锦辰掏出怀里的钱。这个她倒是备的很充实,当时提条件的时候找云延要了一大笔零花钱,和同学换成了人类的货币。

她按着原主的技术走到了快餐店,门口亲切的炸鸡叔叔饱经风霜,看起来是家老店。她推门进去,点了一份套餐坐到了靠窗的位置。

天一点点暗了,莫锦辰心里清楚,天一暗,他们就不可能不知道她失踪了。之前她故意误导云延,暗示自己可能想跑出去玩,估计他就算知道消息也不会第一时间怀疑自己想跑。应该能争取一点点时间。

莫锦辰想着,慢慢出了神,手里散发着温热气息的薯条慢慢变冷,然后僵硬冻结。直到它在手里化为齑末,莫锦辰这才回神,重新换了一根,放嘴里嚼着,开始思考下一步。

目前,她手上的圣器除了血杯,还有可以护身的骨琴,能产生幻觉的鬼灯。十三件圣器她这里占据了三。但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尸手。

第一位血族该隐的左手,手中藏有世界的秘密。

该隐应该是接触过神的存在吧,从尸手上她应该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但尸手早已经失踪多年,她只能一步一步从别的圣器下手,去找线索。

至于为什么要来人类的地界嘛,因为之前血族的黑暗时代,导致了一部分圣器流落人类的地界,比如她这次的目标——幻镜。

将血滴在镜面上就能看到血液主人的过去,用幻境应该能解开她身上的秘密。

莫锦辰知道自己很贪心,甚至在痴心妄想。但她打算做的事情本来就是违背规则的。

这个世界曾经有神,有天使,还有血族和圣器,以及自己明明是人类却几乎不会衰老的身体。

所以,一切都还有希望。

......

“头。是她。”角落,一个拿着微型望远镜的人小声地示意道:“和情报里说的一样。”

“血族?”边上硬朗的男人推了推墨镜:“白天就能出来的,恐怕是高阶血族。”

“为什么探测器却没有反应呢?”拿着望远镜的人疑惑道:“要不是被我们的人看见了她会使用能力,都完全无法判断她是不是血族。”

“不管怎么样,她的存在和危险。”墨镜男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沙漠之鹰,装上了银色的特质子弹,看了看女孩手边的可乐:“确定圣水掺进去了吗?”

“确定。”边上的人点头。

“那就好,通知小队准备动手。能活捉尽量活捉。”手枪上膛,墨镜男将枪口对准了那家快餐店。

莫锦辰似乎一无所知地继续吃着薯条,嗦两口可乐,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放学后去快餐店吃了点零嘴。

“咻——”消音银子弹带着些许破空声划了过来,啪嚓一声击破了窗户。

眼见着就要击穿莫锦辰的头颅,却见她抬头一笑,灰白的骨甲护满了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