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脸色一红:“大嫂你就胡说!”
振华也笑道:“我看这吴轩很老实,以后肯定是春兰当家。”
春兰翻白眼:“我就问你们,这见面钱收不收,你们就胡说八道!”
振华想了想,说道:“反正爹妈比较满意,我和你嫂子也没意见。如果你让我们参考,我们就建议你收了见面钱,以后相处相处,再了解了解。”
春兰叹气:“我现在,头脑一片空白,这人……长得太普通了,跟我哥哥站在一起,没法比啊!”
振华和姐姐妹妹,都遗传了母亲的基因,皮肤好,五官好,长得排场。
春兰有一米六出头的身高,体重九十五左右,明眸皓齿亭亭玉立,的确算是村花级别的人物。再加上初中毕业的学历,和在外打工两年的经历,所以眼界较高,一般人不入她的法眼。
拿吴轩和振华作对比,更是没得比。振华一米八二的身高,白面书生不胖不瘦,猿臂蜂腰,身板挺拔,随便往哪里一站,都有些玉树临风的模样。
吴轩的身高只有一米六五,体重估计一百六十五,长着一对小眯眼,又喜欢憨笑。一笑起来,这小眯眼就变成了两条细缝……
振华噗地一笑:“春兰你这就过分挑剔了啊,像你哥哥这样帅气的人,全世界又能找到几个?你嫂子的火眼金睛,都找了二十多年才找到的我。”
“嗯,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的确不容易找。”宜兰翻白眼。
春兰跺脚:“你们俩别开玩笑好不好?我等着你们拿主意!”
振华笑道:“通常来说,让哥哥嫂子拿主意,那就是自己心里已经同意了,就是不好意思点头。行,我拿主意,收了见面钱吧。你以后开烟酒百货店,我买东西就可以打折了。盼盼的零食,也不用我操心了!”
“人家常说,把小姑子卖了换果子吃,这回可变成真的了,吴轩家里最不缺的就是果子!”宜兰也笑道。
“就不给你们打折,就不给你们果子吃!都不是好人,一个个都巴不得我赶紧滚出去!”春兰瞪了哥嫂一眼,恶狠狠地说道。
所谓爱情,终究还是敌不过现实生活。
爱情不能当饭吃,开商店挣钱,却可以买饭吃。
男才女貌在小说里,男财女貌才是真实的生活。
春兰最终还是向往街头上开店的生活,向往今后的富裕,接下了吴轩的见面钱。
吴轩这小子激动得满脸通红,就像醉了酒一样,走路都踉跄起来。
三月是桃花月,诸事不宜,春兰的“看家”推迟到了四月初二,“小礼”放在了四月初八。
那时候已经开始农忙了,振华又要教书,又要养猪,又要午收,又要参加妹妹的“三礼六聘”诸多活动,忙得不可开交。
春兰很不客气,一个急急如律令,将吴轩拘了过来,在东湾村劳动改造,帮着父母哥嫂做农活,割油菜割麦子,挑麦把,拿着黄牛当马骑。
可怜的吴轩,一季麦收过后,晒脱了一层皮,却又不敢有任何怨言,还是一脸的憨笑。
赵成海很满意。女婿厚道,女儿以后不吃亏啊!
麦子油菜收割完毕,田地里开始上水,准备插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