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捡个便宜(1 / 2)

 黄昏走后,朱棣陷入沉思。

有些事,他看在眼里,一直没说,尤其是关于黄昏,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的格局之大,恐怕整个大明天下的臣子之中,找不到媲美之人。

足以站在自己身旁共耀日月。

这是个矛盾的人。

黄昏也是个男人,好色虽然不怎么彰显,但其实大家明白,这货闷骚,否则不会从一开始就惦记着徐妙锦,也不会在成婚之后念念不忘嘴边那块肥肉。

绯春当然是肥肉。

虽然瘦。

但恰好是那种扬州瘦马的风情。

黄昏想当官。

这一点他也一直没掩饰过,哪一次有功劳之后,不是明里暗里的在自己面前邀功,就差没将“快升我官”四个字刻在脸上了。

但对于仕途浮沉,黄昏这人又并没有那么在意。

黄昏喜财。

从香皂到沐浴露、润肤水,以及后来的时代商行,琉璃工厂和那套光明神器,黄昏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发财。

但是——

这一点很重要。

黄昏的钱财守得不稳,只要是国家需要钱,比如编修全书、下西洋这些事,黄昏拿钱还是很爽利,而这些事情对于黄昏而言,基本上看不见收益。

黄昏和现在的姚广孝一样吗?

朱棣知道,不一样。

姚广孝是因为身在佛门,学的屠龙术,功成名就之后无所求。

但黄昏不一样。

他追求功名富贵的同时,又视功名富贵如粪土,只说明了一个事情:黄昏的眼中,看的是更广阔的未来。

这个未来不包括皇权。

朱棣再蠢,也看得明白,无论黄昏在仕途上如何只手遮天,都不可能觊觎皇权,原因也再简单不过:黄昏不姓朱。

而朱棣也有自信,他治下的大明,绝对不可能给黄昏篡权的土壤。

朱棣当然也对几个儿子有信心。

不论谁坐江山,都不可能让黄昏篡位——大明的官制,就注定了这一点。

所以黄昏这个更广阔的未来,很可能只是一件事:就是黄昏给徐妙锦描述过的那个世间无黑夜的光明世界。

或者换个比较高大上的说辞:以臣子之心和力,打造一个辉煌盛世。

这是何等的胸怀!

朱棣想到这,从沉思中醒过来,看着在狗儿陪伴下大汗淋漓跑进来的朱瞻基,笑眯眯的将这个孙子抱在怀里,乐道:“瞻基啊,你说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也是服气。

不知道黄观那个兄弟脑壳里进水了还是怎么回事,竟然取这么蠢的名字。

朱瞻基笑道:“皇爷爷,这个名字不好。”

朱棣笑道:“是啊,不好。”

顿了一下,刮了一下朱瞻基的鼻子,“走,爷爷陪你出去走走,现在顺天城里有很多南方人,城内也是很繁华的,有你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还有很多杂耍。”

拉着孙儿准备微服的朱棣,不知道为何站住,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那股念头一起来,让他整个身心都不舒服。

黄昏……

是什么的黄昏呢。

一个时代的黄昏?

黄昏之后是黑夜,黑夜之后呢?

是黎明!

……

……

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从多方面来说,不好。

但又好。

因为我是穿越者,我名叫黄昏,我这一生要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打造一个举世无双的大明帝国,如果可以,再亲手葬送封建主义。

黄昏,是皇权的黄昏!

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是一个理想。

也许也只能是一个理想,而无实现之日。

不过谁知道呢。

反正当下大明已经走偏,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它继续走偏。

坐在书房里,看着绯春忙前忙后,黄昏想着这些事,忽然笑了起来,人啊,就是贪心,穿越之初,自己想做什么来着?

做个可以欺男霸女的官宦富贾就可以了。

现在呢……

现在想的是凭一己之力改变整个世界。

如果做到了,那么黄昏这个名字,必将在中华甚至整个世界的历史上,成为最耀目的那个名字,远超秦皇汉武。

这才是穿越者的正确生存方式。

书桌上摆了几本这几日买的书,绯春走过来没好气的道:“姑爷让让。”

要把这些书也带回去。

黄昏哦了一声,侧身让开,绯春于是挤了挤,歪着身子俯身在书桌上收拾,黄昏的心思立即被吸引住了。

这臀……

可以的很啊!

真圆。

而且翘。

于是鬼使神差,没忍住,伸出手在上面拍了一把。

嗯,很弹。

看不出,这么瘦的绯春,该有肉的地方一点也不少,而且因为经常做事的缘故,很是紧致,所以才弹,手感不要太好。

若是春风雨露相逢……怕是要神魂颠倒。

绯春骤然炸了。

猛的跳开,“姑爷~”

要死啊。

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她就在黄昏面前。

这一跳,被桌子挡住大腿。

不由自主的坐了下去。

恰好坐在黄昏怀里。

黄昏也是聪慧,立即一把搂住,道:“小心啊绯春。”

如果不是知道绯春对自己有些反感,黄昏几乎以为,这就是家里那些丫鬟,想借机来撩自己以此走向人生巅峰。

话说回来,黄昏还是很期翼这样的事情的,不过得等。

等妻子徐妙锦能接受得了后才敢。

当下这个姿势就暧昧了。

黄昏搂着绯春的腰肢,两个人贴得很紧,又是夏天,大家都穿得很薄,几乎算是肌肤相亲,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绯春大囧,整个身心都在荡漾,浑身肌肤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心里更是有一万条小鹿在奔跑,不过女性的矜持让她立即又跳了起来,从黄昏怀里挣扎出来,站在一旁低着头看着地上散落一地的书籍,红着脸,也红着眼,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她知道姑爷的心思。

也知道作为陪嫁丫鬟,她躲不开那一天。

但绯春是个有心气的女子。

她总觉得,就算迟早要给姑爷暖床,那也应该感情为先,不求小姐那样的爱情,至少姑爷在和自己滚床单时,不单纯的想着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