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月光——漂流的风找不到踪迹(1 / 2)

 第一百一十一章月光——漂流的风找不到踪迹

所谓的约定的时间,自然不是什么第三次冲击的时间,而是约定大家什么时候过来录笔录的时间。

到时间了,看看谁没来,就差不多知道谁被害了。当然了,你要是没有被害,还不过来,就表示你就是凶手。

虽然这么做,显得有点消极,有点右倾机会主义的感觉,不过也确实是不错的意见的。虽然不能百分之百地判断谁遇害了,但是可以百分之百地判断谁没有遇害。

而幕后黑手则是在那群百分之百没有被遇害的人的里面。

当然了,碰到那种A给水里下毒,然后B杀死了A然后又喝了A的下了毒的水的事情,那就头疼了。

而这时候如果你作为C,正好是A和B的唯一的室友。警察如果问你,你应该怎么证明你没有杀A和B。

比如说:

假设你和药家鑫、马加爵、林森浩住一个寝室。因为药家鑫老是说马加爵打牌作弊,而且马加爵家里穷而看不起马,于是马加爵决定杀药家鑫;同时马加爵经常嘲讽林森浩,所以林森浩决定杀马加爵。一天林森浩在寝室的饮水机里投毒,把现场痕迹全部清除后,一个人到马路上闲逛。这时药家鑫不小心开车将他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害怕林森浩认出他,于是捅了林八刀,杀死了林森浩。接着药家鑫回到寝室,马加爵进来了,拿斧头朝药家鑫的头劈去,杀死了药家鑫,并且把他尸体藏在衣柜里。清理现场后,马加爵累了,喝了饮水机里的水,结果中毒身亡。上海警方接到报案后,拘押了寝室唯一的幸存者——你,你该如何向警方证明你是清白的?

是不是颇有点无人生还的感觉?

这时候应该怎么做呢?答案是让警察把你杀人的证据拿出来。

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所以,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义务拿出证据来证明你有罪,否则,你都是清白的。

简而言之,疑罪从无。

当然了,这不代表如果真的是你干的,你不说话就代表你没做过这种事情了。在天朝,只要立案,就追你到死。而在日本,也有15年。

警察会查你15年。

除非你是风,能够来无影去无踪。或者你有一个小本本,把人的名字写上去,这个人就会按照你写的方法去死。

据说,江户川柯南就有个这么样的小本本。他用来记录每次备案人死亡之后的一系列信息,什么凶手啊,什么死因啊。

昨天晚上发生了死人的事件,自然法会就无法继续进行下来了。否则,如果正常守夜的话,完全可以守夜结束,而警察正好赶到岛上。

“是么。”杜康若有所思,仿佛有意针对地这么说着。

昨天晚上和毛利小五郎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也就是聊了一些案件本身。然后就是闲聊。而关于第二天的安排,则完全没有聊到。

“喂,守夜时间有点长了,怕大家睡眠不够,所以才约定晚一会的。”毛利小五郎似乎听懂了杜康话里的潜台词,这么说道。

“那么,是谁提出的这个意见。”杜康这么问道,“要知道,就算是睡眠时间不足,但是有晚上的事件在,明明知道会有警察录笔录,我想,应该不会有人能睡得那么踏实吧。”

“除非……”杜康欲言又止。

“除非什么?”毛利小五郎问道。

“除非,是那些经常与死亡共舞的职业。我们医生,或者你们警察这种常年和死亡为伍的职业,能够有点没心没肺地睡觉。剩下的,就是,杀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