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1 / 2)

 迟母仔细打量着程宛,只见她穿着紫纱蕾丝裙摆的内衬的短裙,一双玉色及地高跟,神情温婉气质娴雅。原本梳高的盘发已经解下,黑茶色的长卷发铺满双肩更衬得肌肤盛血。

迟母不由暗叹,儿子迟晟的眼光实在不错,可是,她也说不出为什么不喜欢程宛。

这女孩看的东西太通透,虽看似端庄娴雅却是个有主见之人。迟母自认为迟晟形式作风说一不二,平日里连他她这个做母亲的话都不放在心上,偏偏对这位女孩一而再再而三的破例。

这样让她感到无形的压力袭来。

“迟晟和我说过小时候这花园里有个菱形的喷水池,他还曾经在那儿养过一条小鱼。”程宛注意到迟母在关注她,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忽然说道。

迟母有些意外迟晟居然会主动提起这事:“是啊,那时他是刚搬进盛园,这孩子是个倔姓子不喜欢和人说话整日不是待在房间里,就是在和他那些朋友混在一起。那条小鱼还是他一个雨天带回来的,我说要拿一个缸子把它装起来,他非不让也就一直养在喷泉里。”

程宛的表情慢慢变得好奇,于是便问:“为什么?”

“他父亲以前就送过他一条鱼,养了好多年,和小晟当时带回来的那条鱼就很像。”

“........后来呢,这条鱼怎么样了?”

迟母脸色有些微变:“那玩意本就脆弱不好养,不比一般的观赏鱼。小晟当是没说什么估计心里也一定不好受。”

程宛沉默,原来迟晟还有这样的经历。

“那孩子很少有开心的事情,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应该谢谢你程医生,我可以看得出来小晟和你在一起很快乐,但你也应该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总有一些事情是无可奈何,小晟虽重情义但作为他的母亲我是最了解他的,他喜欢一件东西宠是可以,爱却不行。”迟母顿了顿,直接说道。

程宛笑了:“您的意思是迟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还是觉得我应该识时务离开他?”

迟母悠悠地说:“程医生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怎么做?你们这一次回来我若是没猜错的话,小晟应该是已经向你求婚了。你手上的那枚戒指我儿子一定费了不少心思。”

程宛默了默,或许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这世上最难搞的就是婆媳问题。其实程宛心里也没觉得迟母就应该喜欢自己这样的,但她却不能控制住心里的不爽。

程宛坦诚:“抱歉,方夫人,这话你应该和迟晟去说。我必须坦白,在我看来您并不了解自己的儿子,迟晟对我的感情不会有假不然我也不会傻到答应他的求婚。”

程宛特意称她为方夫人言下之意就是他既然做了方置平的妻子也就等于间接抛弃了自己儿子,现在惺惺作态是为了儿子考虑也未免可笑了些。

迟母果然心中不悦,顿时拉下了脸:“看来程医生却不愿接受我的提议了,我心中完美的儿媳并不是你,换句话说你们两人并不相配。”

“我叫程宛,方夫人若是不介意可以直接称呼我的本名。其实我已经从方山医院辞职了,这医生的名号我也当不起了。至于我们两人配不配的问题,请夫人和迟晟说说。”

程宛就不是个容易气馁的人,她只是厌烦于唇枪舌剑。

她的话音还未落,刚好迟晟从外边走了进来,也不知是不是听到了最后那句话随口就问:“嗯?要和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