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拒绝(2 / 2)

陈大人听到这里心里也很难过,这三人也太惨了。

“其实当时他说的对,如果不是当时的常将军派人及时救治,小子肯定没了命。

幼弟在娘胎里时,小子父亲被抓了壮丁,自此无踪。

家母伤心伤了身,而家里又很穷,所以幼弟从出生起身体就很弱。

而娘子年幼失恃,幼童时又失估,与我兄弟二人居住深山常年缺了调养,也先天不足。

所以,小子死讯传给他们时,俩人都病倒了,估计没有我儿子,他们都活不下去。

因为病的严重,族里每家捐了钱,请人给他们看诊后才发现娘子已怀了我的孩子!

这孩子的到来可以说救了他们两人的命,因为生活总算有了点奔头。

娘子生孩子时难产、好不容活过来不说,当时的朝廷却要强制她改嫁,这您是清楚的!”

陈大人当然清楚,这政策还是他的座师亲自上谏的,政策一出不过一月就全国实行了。

为了及时补充人口,律法降低了结婚年龄,女孩从十五岁改成了十三岁,而男子初婚年龄不得高于十八岁。对寡妇要求也详细的说明,除非怀孕生子可有一年丧期,其他人必须三月内改嫁出去,否则官配。

他当时觉得这个政策很有问题,女孩十三岁太年幼了!自己也有女儿,如果没成人就嫁人生子,岂不损伤根本?而对于寡妇他却认可的。

“最后再族老等人的见证下,我的娘子、我幼弟的嫂子,嫁给了小叔子,带着我的儿子!”

陈大人大吃一惊,可一想又觉得很合理,毕竟当时他们认为蔡大成是死了的!

“当时结婚时,众人见证下,为小子守孝三年,三年后他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第四年,小子厌倦了天天杀戮的日子,就回了老家。

回家之后却发现家人惨遭恶霸欺凌,弟弟性命难保、娘子差点流产…

对于弟弟与娘子婚事,他们没错,因为身不由己,我不怪他们。

过往四年,没有幼弟的照顾,小子的妻儿肯定不保;没有妻儿的家,幼弟可能也活不下去。

我与弟弟亲手足,不能因为娘子而终身不来往视为仇人,我们也不能因朝廷强加给她的政策而为难她。

所以,我们就决定一起生活,也取得了族里长辈的认同。

我这样的家庭,又怎么可能再让其他女人进来?”

陈大人心情沉重的走在回署衙的路上,为蔡大成也为了自己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