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还是个晴天,初秋的早上微有凉意,但太阳照得却很暖和。
客店前的空地,任意躺在张椅子上,晒着这很暖和太阳,一边晒着,他还一边翻看着一本书籍,那是本医书。
医书很破,很旧,书面还破了好几个洞,据说之前只用来垫过桌角,是花平叫着乱石山上的强盗好不容易翻出来的。
开始任意看的很认真,可是看了一会他就把这狗屁不通的医书扔到了一边。
叹了口气,任意阖上了眼睛,静静的躺着,懒懒的不再动弹……然后一个女人走了过来,站在他的身边。
风四娘是一个比女人还女人的人,她容貌甚美,还娇媚动人,领如蝤蛴,腰如柳枝,双腿修长且坚实,身段不仅长挑,还很丰韵。
她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也是个娇媚之极的女人,可这样的女人却又一点不像女人。
但凡是个女人就懂得矜持,是个女人就懂得害臊,她却不会什么矜持,亦不知什么是害臊,这女人比豪桀还豪桀,有时候也比男人还男人。
风四娘痴痴的笑,温柔的轻唤道:“喂!”
任意睁开了眼:“有事?”
睁开的眼,又阖上了,风四娘突然一呆,接着就感觉胸前一股邪火冒了出来……昨日这家伙盯着自己时,眼睛都直了,现在竟懒得多看一眼?
瞧这人那懒洋洋的样子,她恨不能一刀劈了这混账;不过想到花平那刀,又熄了邪火,接着再露出迷人的微笑,笑的还是那么美,还是那么温柔。
“昨日有七人在你饭菜中下毒,你一点事都没有,但那七人现在已被毒死在各自房中了,你不仅武功厉害,好像下毒的本领也很了得!”
任意淡淡道:“年少时,却有个神医圣手的雅号,懂医的人自然懂毒。”
风四娘笑道:“那你定是个心肠好的人,不然又怎会被人叫作神医圣手!”
任意笑道:“以前,他们也这么认为,可后来却没有人这般想了,后来没人再称我为神医圣手,他们都叫我魔头。”
风四娘怔了怔,不禁问道:“为什么?”
任意幽幽道:“你该知道,任何医术总要有个应证!我学医的时候,为了应证自己的医术,总要医治病人,只是我学的好,从未出过岔子,所以不经意间就看好了很多病症,也救过不少人。所以这才有了‘神医圣手’这个名号,其实我并不太喜欢为别人看病。”
她黛眉微蹙,又问:“既是这样,那你为何还要学医?”
任意道:“我只想医好自己的病。”
见他那首白发,仿佛明白了什么。韶华白首,世间本就不多见,若是因病如此,那这病必定十分棘手。
“那你为何又被人叫做魔头?”
“因为我杀过不少人。”
风四娘讶道:“要杀多少才会被人称为魔头?”
任意淡淡道:“很多很多,谁又会去记这些事情!”
风四娘道:“自然有人会去记,就算你不去记,别人也会去记。不过你口气倒很大,老娘也杀过不少人,而且这里每个人手上都有人命在,最少的也有三四条人命。可没谁会被人叫做魔头。”
任意轻叹道:“若我杀的人比你们合起来还多呢?”
风四娘一愣,冷笑道:“你在吓唬我?”
任意不语。
她盯着他,继道:“你杀人为了什么?为名?为利?还是为了女人!”
任意道:“我不为名利,亦不为女人。杀他们只因为我觉得他们该死,但更多的人却认为他们不该死,我杀了被认为不该死的人,所以我就认为才是该死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