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华隆案 2(1 / 2)

 其实,华隆案,看起来是弊案,其实,翁大名的说法也说得通,如果不是接下来这麽一桩事件,又被人举发出来。又有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许阿桂刚正不阿的调查,未必会那麽严重。

前面曾经提到过(很多章以前了),台湾对私人资本的管制挺严的,民间资本银行不是没有,就是少。一直到民国七十九年,财政部放宽了民间资本银行的申请,说是放宽了,但是资本最少要一百亿新台币。

一百亿,看似很多,可是台湾有的是人可以拿出这个数目,财政部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线,一口气批准了十五家新银行成立。这其中有一家兰阳银行。

这个兰阳银行有什麽特别的呢?兰阳银行特别之处在於,它的整个筹备工作都是由宜兰同乡会负责。而宜兰同乡会的理事长正巧就是交通部长张建邦。

这家新银行的股东成员包括五位法人代表和三百八十四位自然人,它首次集资已经筹足二十亿元,如果获准成立,就会把尾款八十一亿元补足。它向财政部递交的申请书中,有提到如何筹措这笔资金。

或许是因为张建邦与淡大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所以,兰阳银行的发起人之中,有很多人都是淡江大学的教授或主管,另一批人呢?则是华隆关系企业的员工。他们的投资额就超过五十二亿元。

这批投资人当中,张家宜投资了四亿四千万元,游显德投资了三亿五千万元,淡江大学财政副校长也投资了四亿五千万元,其余的教授、系主任等等,也分别投资一到三亿多元不等。总计,入股的十一位淡江大学教授,总投资额超过三十一亿元。

一群教授居然可以投资到超过三十一亿新台币,平均下来,每个人将近三亿新台币了。要知道,这个年代,台湾人工薪资,一万四、五千吧。这是以最底层的基础工资来算。

一个老师,哪怕你是个教授,能有多少钱?老师的地位是崇高的,薪资是稳定的,待遇是好的。但即使是大学教授,一年年薪上百万算很高了,十多位教授,一下子可以拿出他们三百年的年薪,够奇怪吧。

更奇怪的的是,新银行申请案规定,发起人必须交代资金来源。而这十一位淡江大学的教授们,他们的资金来源竟然全部都是「出售中央政府建设公债收入」,而且,他们的公债竟然也都是七十七年期的无记名公债,而公债出售的日期也都是七十九年十月九日,负责卖出的单位也同样都是华隆集团旗下的中华证券投资公司。

这其中,要是没问题,任谁都不会相信。这些年薪最多不过百万的教授们,突然间,大家都一起发了财,又一起去买公债,又约好了同一天一起卖掉,然後再一同去投资兰阳银行?写小说都不敢写这样的桥段,会被读者骂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