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一 系统篇-战机升级分代 ...(1 / 2)

末法飞寇 白玮 0 字 2020-09-13

 《末法飞寇》这篇小说很大一部分是描写雇佣兵飞行员的,因此升级体系的基础其实就是现代战斗机划代标准。这个标准可看可不看,对于小说阅读本身而言并不是必须掌握的知识。

不过,这个升级体系本身就是军事航空的一个基本常识。所以对于阅读小说虽然并非必要,但看看可能也无妨。

现代战斗机划代经历过几个阶段。

一,第一个阶段是我国传统采用的、普遍最常用的划代法,也就是常说的“四代法”,即把现代喷气式战斗机分成四代。

1,第一代战斗机

典型代表机型是美制F-100“超佩刀”和苏制米格-19“农夫”。

这一时期战斗机的最重要特征是“具备超音速飞行能力”和“飞行速度达不到两马赫”。外形设计特点则包括为了突破音障而引入的“后掠翼”这个设计。后掠翼对于超音速飞行的贡献这里就不赘述了。

整体上没有统一的飞行性能特点,各机各异。不过由于翼型相对厚度仍然比较厚,所以大都具备多用途作战能力,能够胜任基础空战格斗和简单对地攻击。

(我国自研的典型第一代战斗机是歼-12“空中李向阳”。)

2,第二代战斗机

典型代表机型是美制F-104“星战士”和苏制米格-21“鱼窝”。

这一时期飞机最重要特征是“具备两马赫飞行能力”,别无其他。要知道,两马赫飞行能力是非常伟大的。人类自从能够飞天以来,具备这种能力的飞机就没几种。因此外形设计完全服务于两马赫飞行,这包括后掠角更大、结构更好的“三角翼”和“尖头尖尾薄翼型”。飞行性能适合高空高速环境,主要用于防空截击作战。

(我国自研的典型第二代战斗机是歼-8“长须鲸-A”。)

二代有一个分支,被称为“二代半”。

代表机型是F-4“鬼怪II”。

这种飞机的特点是“具备两马赫飞行能力”+“高度电子化”,也就是当时所称的“电气战机”。飞机装备有大量精密的电子设备和各种用途计算机,能够实现“超视距空战”和“精确攻击”。不过当时电子技术刚刚开始发展,因此可靠性有限。这种类型的战斗机从指标上看胜于早期标准的二代机,但实际战果并不好看,也没有达到跨代的标准。一个原因自然是电子设备可靠性低;第二就是因为不具备第三代战斗机的典型特征——高推比,飞机不够灵活。

(我国自研的典型二代半战斗机是歼-8II“空中美男子”/“长须鲸-B”。)

3,第三代战斗机

典型代表机型是美制F-16“战隼”、苏制苏-27“侧卫”和米格-29“支点”。

这一时期飞机最重要的特征是“推重比超过1(俄国称推重比为正值)”和“翼身融合设计”,还有个不完全特征就是“边条翼”。这一代战斗机摒弃了前一代以高空高速截击的作战思想,强调夺取前线制空权,以格斗作为第一要务。因此,大推重比是首要的,也就是发动机推力越大越好、飞机越轻越好。另外,随着设计水平的提高,飞机开始出现翼身融合设计,即没有明显的机翼-机身分界线。

(我国自研的典型第三代战斗机是歼-10“猛龙”。)

三代的分支同样称为“三代半”。

因为没有实际标准,所以没有统一的代表机型。只能说是“进行了很多改进的第三代战斗机”。这包括高度电子化以增加超视距空空作战能力或精确对地攻击能力,例如改进型的F-16Block50/52/60;或者全机准隐身化改造,例如F/A-18E/F;还有附加变矢量喷口,例如俄罗斯的苏-35S。当然,还分进来了研制得比较晚、但技术更先进的战斗机,例如欧洲“台风”和法国“阵风”。这种类型的战斗机普遍认为远胜于早期标准的三代机,但是始终没有达到跨代的标准,就是因为不具备第四代战斗机的典型特征——隐身。

(我国自研的典型三代半飞机是歼-10B“猛龙”。)

4,第四代战斗机

典型代表机型是美制F-22“猛禽”,没有之一。

第四代战斗机的标准曾经被称作“4S”,也就是“隐身(Stealth)”、“超音速巡航(SuperSonicCruise)”、“超机动能力(SuperManeuverability)”和“超级战效航电(SuperiorAvionicsforBattleAwarenessandEffectiveness)”。当然,最后一个字母“S”有各种争议,包括“短距起降能力”、“高外场可维护性”和“超视距攻击能力”。这些争议是美国空军自身主意不定,改来改去造成的,在这里不多讨论了。总之,这一代战斗机的外形特点是,兼具上一代隐身飞机有棱有角的外观特点,同时融合第三代战斗机匀称的身形。

在这里补充说一下,隐身战斗机也是分代的,简述如下:

①,第一代隐身战机:YF-12/SR-71“黑鸟”。特点是圆边圆过渡;

②,第二代隐身战机:F-117“夜鹰”。特点是棱角分明,不像飞机;

③,第三代隐身战机:F-22“猛禽”。特点是棱角分明,外形匀称美观。

(我国自研的典型第四代战斗机是歼-20“威龙”。)

从上面可以看出,这个最基础的“四代划分法”是以美国战斗机为基础的。而实际上更准确地说,这个传统的“四代划分法”根源全称是“美国空军超音速空战战斗机分代法”,局限性很强。

严格来讲,该法顾名即:

①,美海军机不入代。

F11F、F-14这些舰载机是没位置的。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F-14的问题,美国海军机并不算进分代法,因此很多典型舰载机在分代榜上没有确切位置,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F-14这种公认的最美最强的战斗机。

F-14是几代机?首先可以对照上面的划代表,以标准的F-14A为说明基准。

二代机的标准是“两马赫飞行能力”、“以截击作战为主要目的”。作为舰队防空而设计的F-14A简直就是为了适合这几项标准而诞生的;

三代机的标准是“推重比超过1”。设计时间较早的F-14A推重比只有0.79,而且没有任何翼身融合设计、没有标准的电传系统。

因此,可以负责任地说,F-14A是标准的超级二代机。

有很多人会表示:“F-14常常和第三代的F-15、F-16、F/A-18战斗机相并列,因此是三代机。”

这个观点没什么可反驳的。F-14和F-15、F-16、F/A-18并不是并称“三代机”,这四个型号所并称的名号叫“Teenage”——“青年代”。这是个简单的双关,表层意思就是这四种飞机的型号编号是青少年的岁数区间;里层意思是在当时这四个型号是年轻力壮的飞机,它们将撑起美国的未来。

也许会有人觉得F-14分在二代机感觉心里很难受。我作为一个“猫粉”,明确地说F-14分在二代机才是最大的光荣。因为这不是代表实力,而是代表“品格”、“内涵”和“血统”。二代机的姓氏是“最”!最快、最高、最远,这些人类追求极致的光荣永远属于“二代机”,他们是伟大的“超人战斗机”。至于三代机,它们也许是“好打手”、“好武师”或者“好格斗家”。

(如果我国有一种飞机能够划入这个范畴,呃……歼-8F吧。歼-8F的实力远胜过大量三代机,不过它是二代机这个事实是不容商量的。)

②,战斗轰炸机不入代。

例如F-105、F-111。

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变后掠翼飞机”。上面说过了F-14的问题,不过同样经典的F-111、“狂风”IDS、米格-27这类变后掠翼飞机怎么办。本节也就做个明确解答,这些基本纳入战术轰炸机范畴,不入代。而对于“狂风”ADV和米格-23这两种变后掠翼截击机,按说应该划入二代机范畴,可是“狂风”ADV的实力恐怕没有人敢小视,所以再往下面我们可以看看俄国人怎么解决。

(我国划入这个范畴的是歼轰-7“飞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