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
“3...”
“2...”
“1...”
睁眼。
时间,凌晨,2:45分,
地点,机械之都卡利瓦格兰,莎摩尔歌剧院。
事实上,伏城在这里已经呆了16个钟头,倚仗着七彩变色龙的塑身衣,他与墙面完美融合成了一体。
附着在背后的180块迷你章鱼吸盘,让他可以心无顾忌的停留在任何一个位置。
16个钟头前,他从两个街区外步履如冰,演过树,当过草,拥抱过垃圾桶。
他将分布在角落里的24个高清摄像头分别在0.5秒内前置了一个屏幕,而屏幕里播放的,是两天前的夜晚画面。
做完这一切,伏城开始了漫长等待。
在这期间,他习惯性会思考,除了将行动在脑海中一次次排练之外,余下时间都会研究自己的设备。
机械之都是他第一次来,防热传感探测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性感,还需要改进。
和一般的贼不同,伏城的每一个作案工具都融入了生物元素,也就是动植物的特性本能。
比如易容。
这是伏城从业以来最拿手的技能,也是每天不厌其烦的必修课。
他对自己的标准很严,一般的高智商毛贼会采取硅胶作原材料,化妆时间在1-5个钟头。
但伏城不同,他的材料,是一张融入了纳米纤维的——豆腐皮。
易容时间更是令人发指,在数年不间断的练习下,当伏城观察好一个人的外貌后,易容只需要一个低头,也就是打个喷嚏的动作。
形态的改变花费时间要久一点,为了完美,他卸掉了两根脊椎骨,植入了弹性棉,这样,即便伪装成年过半百的老人也惟妙惟肖,且时间控制在十秒以内。
用豆腐皮的好处不言而喻,能解决饥饿,同样,缺点就是那些嗅到气味的臭虫毒蛇会不远万里来光顾一番,伏城在幽灵岛那几年没少被欺负。
卡利瓦格兰还好,空气干燥,处处散发着重工业的尾气,加上自己隐匿在8米高的墙角,寻常虫子根本爬不到这么高的距离。
不过...
距离脸不到10公分处,一只肥大的黑蜘蛛,正扭着屁股大摇大摆的爬了过来…
倒计时结束,
伏城睁开了眼,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他瞥了眼蜘蛛,舌头熟练的卷出一枚银针,
“突!”
银针划过一道抛物线,不偏不倚的扎在舞台中央的一个立台上。
立台上摆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魔盒,由一个透明的防弹玻璃罩保护着,四周拉着警戒线。
伏城清楚,这看似寻常的玻璃罩,却装置了一键报警系统,触摸压力在0.5牛以上便会自动报警,排除内置摄像头,玻璃罩启动报警后,会喷出大量氰炳乙酸,能轻而易举渗入各种材质的手套,当场记忆指纹,拍照反馈。
作为科技强城,伏城自然将第一次目标选的偏僻一些,避开那些博物馆重地。
即便如此,凭借这项防盗技术,就把很多二流毛贼拒之门外,焦头烂额。
伏城不同,他有助手。
肥大的蜘蛛在墙角愣了一秒,像嗅到了某种期待已久的气息,原地转了几圈后,精准又迫不及待的朝天花板中央爬去。
紧接着,从立台的正上方,拉出一根细长的蛛丝,平稳落地。
蜘蛛心满意足的抱着银针,忽然,不知那根神经受到了刺激,猛的一颤,六脚朝天,痛苦的扑腾起来?
伏城皱了皱眉,活动了一下关节,一阵“噼里啪啦”的顿挫声后,开始朝天花板中央潜行。
黑蜘蛛翻滚了几下后,腹部一缩,竟开始排起了卵?!
不,那不是卵!
一个个密密麻麻,晶莹剔透的小颗粒在防盗紫外线的爆照下,拔开了表面的黏膜,左摇右晃的竟从看似封闭的玻璃罩底部钻了进去!
蜘蛛母亲排完最后一个宝贝后,身体一抽,夹断了蛛丝,一动不动...
看到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小蜘蛛,伏城心里一紧,难道是催化药量过渡了?
不应该啊,应该是趁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偷腥了吧…
不过,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细枝末节的时候,伏城吁了口气,摸出一只细小的铝合管,打开,慢慢倾斜..
0.5牛的力,考虑到重力加速度,他必须掌控每一次的剂量比一根头发丝还轻。
一分钟后,玻璃罩上方,融化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而小蜘蛛带着母体遗留下的蛛丝,安静的趴在魔盒上,还没来得及感悟世界,在紫外线的爆晒下,也渐渐融化成了晶莹剔透的液体。
从母体内刚出生的小蜘蛛表面所携带的蛛液粘稠度极高,伏城屏住呼吸,在天花板上拉着蛛丝的另一头,将魔盒一点一点捞了上来…
清晨,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拥抱着这座城市。
港口邮局,一家空运公司内,一个鼻梁挺拔的金发青年提着一个礼盒,面带微笑的走到检测台。
身穿工作制服的女孩是第一次见他,但金发少年却以不下十种身份暗处观察过她,并打过交道。
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类型的男孩,她的眼神会在什么情况下迷离,她钟爱什么味道的香水,看手机的频率是多少,甚至,今天有没有来“亲戚”,腿上的黑色丝袜停留在了哪个部位。
金发少年慵懒的抓了抓头发,从善如流的免起袖子,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隐约露出两块结实的肌肉。
“早啊,这是给你的。”
“哦?”
女孩愣了一下,看到一双白皙的手递来一杯冒着热气的卡布奇诺,抬起头,四目相对。
金发少年微笑渐浓,“中午,一起吃个饭吧?”
他操着温柔磁性的嗓音。
女孩刚来天堂就被安顿到了这个满大街都是机器人的城市。一开始很陌生,但生活了一年后发现有很多外地人到这来打工,因为这里科技飞速,天堂又没有时间概念。
上辈子穷苦的人都抱着致富梦来这里取经赚钱,一来二去,生活了一年。
这一年中,身边的同龄人不是结婚就是对象换了几茬,她自认为美丽,奈何一直无人问津,虚荣心作祟,让她两个月前开始物色,相交了几个,但仅仅是相交而已,并没有继续下去的故事。
她喜欢高鼻梁的金发男孩,会给人一种阳光干净的感觉,就像眼前的这个人。
他是朋友介绍,还是一见钟情?抑或者从某个同事那打听到,偷偷观察觉得满意后,开始了男孩的小把戏?
女孩心猿意马,手指敲了敲卡布奇诺,连口味都做了功课,虚荣心让她压抑住内心的窃喜,情不自禁的挺了挺胸脯,“我认识你么?”
“吃个饭不就认识了么?”
金发少年泯了下嘴,这一细微的动作被女孩捕捉到,心里一阵暗笑,她知道男孩脑子里在迫不及待的打着什么算盘。
被别人追求,总的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因为伴随惊喜的同时,选择权在自己。
“礼盒打开,检查。”女孩顶着扑满红晕的脸,严肃的看着他。
“就去玛丽庄园吃吧。”金发少年忽然抓了下少女的手。
女孩像受惊的兔子,猛的抽了回去,嗔怒的抬起头,却看到一汪清澈见底的眸子。
碧蓝色的瞳孔噙满了期待,在阳光下楚楚动人,心中的某根弦被撩动,一股莫名的情愫让她低下头。
双手的肌肉记忆还是一如既往拿起红外线扫描仪隔着礼盒扫了一遍,没有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