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方宣映(1 / 2)

 凌晨四点李歌又昏昏沉沉的醒了,没办法,这人生物钟就这这么准,昨天他就是这个时间跑去给女孩儿们买早餐的。李歌翻身往地上看去,想找自己的拖鞋,结果却看到了一双黑色的鱼嘴细高跟。

豆蔻一样的脚趾,完美的足弓,细腻的脚踝,还有线条流畅的小腿。

李歌的目光顺着那诱人的曲线一路向上,滑了两秒都还没见到腰。行了,不用看了,就凭这长腿他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努那。”

李歌刚睡醒,声音有些沙哑。女人纤长的手指正托着一个盘子,另一只手拿着银质餐叉往李歌嘴里喂了一块儿切成小块儿的西红柿。

“怎么起这么早?”

女人声音很好听,说话吐字却很干脆,让人听着就想行动麻利一些,不自觉的就给人很大的压迫感。

“我记得昨天刚给你打了两千万啊,怎么还过这种兔子一样的日子,家里连点水果都没有?刚刚没找到糖,将就一下。”

李歌揉着脖子,有些费力的往女人的方向拱了拱,把脑袋枕到女人的大腿上。

“嗯,起来做早饭。”

李歌揉了揉眼睛,一只眼睛勉强睁开一只眼睛却还紧紧的闭着。

“刚回来?”

“嗯,你怎么知道?”

女人有些惊讶,她确实是刚切好果盘,还没来得及吃,只是他怎么知道的,难道自己进门的时候吵醒他了?

“腿凉,还没有缓过来。”

女人惊讶于李歌的敏锐,他似乎不像印象里那么不堪。女人从包臀裙中把衬衫的下摆抽出来,露出洁白平坦的小腹。

“躺这里,这里暖一点。”

李歌摇摇头,帮她把衣服放下。

“把鞋脱了。”

女人有点没想明白李歌要干嘛,但还是顺从的把盘子放到茶几上,然后脱下了那双高跟鞋。

李歌一边解着睡衣上衣的扣子,一边费力的撑起自己的上半身。

女人狭长的眼眸中投出的目光有些清冷,所以他本质上还是那个只知道玩女人的纨绔子弟吗,真是浪费了他敏锐的天赋了。

李歌敞着怀,露出里面棱角分明的肌肉,有些睁不开眼睛的找到女人的双腿,然后一手撑着沙发,一手把那双雪白的长腿捞在手里,横放在沙发上。

女人没反抗,甚至顺着李歌的方向用了点力,让他少费点力气,任他将自己摆了个玉体横陈。

女人都做好李歌扑上来的准备了,结果李歌又躺下了,只是把她的一双长腿抱在怀里,然后用睡衣裹好。

“你先暖一会儿,早上露水确实重,我太困了,再睡一会儿啊,等房间里有动静了你再喊我,我去做早饭。”

然后李歌就没了动静。女人的面容还是那么冷静,你似乎永远也不能从她的表情中看出她的想法,可她狭长的眼眸里明明有几分讶异。

所以他只是见我腿凉,想帮我暖暖吗?

是了,是自己对他存在偏见了,印象里他是一个只知道拿家里的资源肆意妄为的破小孩儿,一点工作也不做,却忽略了他的圈子其实一直很干净,而在某些层面上,他确实做到了破格。

是因为自己早就知道,自己会是他的垫脚石,所以内心里的孤高和不忿让自己忽视了他的优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