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菲瑞,你说活了那么久之后还有什么意思呢,还是只是不想死所以活着?”
麦康斯看向小巷的尽头,虽然魔族没有天使活得久,但也是随随便便就能活个几千年的种族。看到法菲瑞的生活,他不禁思考起自己的未来,难道之后就像法菲瑞这样漫无目的懒散的活着吗……现在的自己虽然活了一百一十八年,却好像刚刚才开始活一样。目标很清晰,不断磨练,成为父亲的骄傲,成为配得上东麦奇木的国王,而不是单纯因为子承父业。
“我既不想死,也觉得活着不一定非要准确说出有什么意思。有可能无聊着无聊着,就突然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很多事情哪里是都能预见的。而且我很享受无聊啊,也许你还年轻,才觉得非要轰轰烈烈,每天必须做点事情才算活着,要什么大起大落的人生,觉得刺激痛快,像真正来走一遭。我才不是,我都经历过了。我觉得无聊是天赐的礼物。每天睡个安稳觉在暖暖的阳光下醒来,随便走走,吃吃好东西,和喜欢的人一起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在这战争纷飞的年代健康地活着,还有大把的钱。这还要求什么呢,简直是人生巅峰了。我可是个没大志向的天使,别把那些大天使的职务安在我身上。”
“可是你这么厉害,没想过做点什么吗?你就一直躲在鸟的身体里,也就卖个面包的时候变成人。这也太隐世埋名了吧,就像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死了一样。好浪费啊。”
“臭小鬼,你管好自己再担心别人的日子怎么过吧。自己菜的不行,一大堆事情都没做,还操心起我来了。还浪费,你知道浪费两个字用天使族语言怎么写吗,菜鸟。”
“那我还不是担心你,顺便担心下自己嘛。”
麦康斯总是在思考,故而经常走神。有个不好的毛病就是总操心一些有的没的事情。虽然他也知道应该先管好自己,再操心别人,或者压根就不要说出来。可他就是控制不住。
“你有没有发现,从东方旅馆走回面包店挺远的。”法菲瑞问道。
“超远好吧。本来走出荒草地就很久了,明明这么点地方怎么这么远啊。”
“哈哈哈那是因为,别人都是骑自家小动物或者坐马车过荒草地,就你个傻子直接走过来了。”
“你不早说!那你还跟着我走过来了。”
“反正我又不累。”
麦康斯想锤法菲瑞,没有什么欺负女孩子之类的,不知为何,法菲瑞虽然外貌极其女性化,但其在自己面前的举止活脱一个男性,甚至感觉不到对方真的是女孩子。有时麦康斯惊错觉得法菲瑞和自己像损友般的哥们儿一样。
“嘿,麦子精。”
“干嘛?”
“我带你快点回去,不是为了你,是怕再这么走下去,到店里该半夜了。你看现在都有晚霞了,没想到你个傻帽还真从荒草地走回来了。”
“都说了你要是觉得慢在荒草地的时候早说啊,我们完全把白虎变回来的!”
“哦我当然不是马后炮地责怪你,我就是单纯想说你傻帽。”
“你这鸟人!”
“哈哈哈,快过来,我带你飞。”
法菲瑞胳膊一把搂住麦康斯的脖子拽了过来,左手一拍他脑袋,麦康斯变成一小条枝叶,法菲瑞转身变成白鸟,衔起地上的枝条,起身向面包店的方向飞去。
面包店的后门有一扇开着的小窗户,这是专门留给法菲瑞方便的鸟门。飞进窗户,法菲瑞把枝条丢在地上,自己“呼”地变回人,手指轻轻一点叶片,麦康斯“嘭”地变回本身,一脸不知所措地坐在地上,手撑着地面。
“不是,你这个幻术也太方便了吧。”麦康斯摸了摸自己的脸和身体,刚刚就那么变成了树枝?说起来这种体验简直太微妙了,他试图回想刚刚是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