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走吧,我们去吃宵夜,让潘悦跟你慢慢说。”
三个人来到夜宵城,挑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
“老板,拿手的给我端上来。”
鲁少华大大咧咧,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脚也搭上去。
罗谦皱起眉头,这个表弟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初中毕业后就在外面混。平时总是骑着摩托车,大街小巷子里穿梭。
说他是个混混,又不入流。说他不是混混,连个正儿八经的工作都没有。每天不是酒吧,夜市,就是KTV,酒店宾馆。
有时真不知道他们这些人哪来的钱?吃香喝辣,日子过得潇潇洒洒。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摩托车。
从小到大,不知摔过多少次,受过多少伤,很幸运,这家伙居然一直活蹦乱跳的,也不见缺胳膊少腿。
罗谦只能说他活着是个奇迹。
看着他这身匪气,罗谦忍不住想教训几句,幸好鲁少华识趣,马上把脚放下来。
“鲁少,抽支烟吧!”
排挡的老板似乎跟他关系不错,立刻上来敬烟,被罗谦挡回去了。
“我靠!老子跟你讲过多少次了,别叫老子鲁少。叫少华!懂吗?”鲁少华反应强烈,站起来冲着老板吼。
他最烦人家叫他鲁少了,每次一听心里就冒火。
老板是个近四十岁的中年男子,马上堆起笑,“知道了,知道了,鲁哥。”
“我擦——”
鲁少华猛地站起来,咬牙切齿地伸出食指晃了晃,眼看就要发火了。
罗谦不悦地说了句,“你这要干嘛?”
鲁少华这才强耐住性子,“老子下次再跟你算账。”
“格格格——”
潘悦在旁边笑痛了肚子,眼泪都出来了。
鲁少华冲着她瞪眼,“笑你妹,回去再收拾你。”
排档老板一脸尴尬,匆匆退下去。
这里的速度的确快,不用等太久,一个又一个烧好的菜端上来了。又拖过来一箱冰镇啤酒。
鲁少华冲着潘悦道:“把你的事跟我哥说说。”
潘悦点点头,收起嘻笑的神色。
“哥应该听说过百乐门吧?老黑手下的场子。”
鲁少华回了句,“你说这些废话干嘛?老黑算个屁,江洲最高行政长官刘云峰的崽不照样被我哥收拾得服服贴贴,还剁了他一根手指。”
罗谦拉下脸,“你哪里听来的流言?”
“哥,你就甭装了。我也在道上混了七八年了,别的本事没有,消息倒还灵通。你剁刘铭这小子一根指头的事,谁不知道?”
罗谦抹了把汗,什么时候自己成混混界的名人了?